@青岛人,这些供热设施需要自己管理维护,快来了解一下!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31日讯 随着天气逐渐转凉,供热也被提上日程。

据了解,根据2015年9月1日实施的《青岛市供热条例》第四十条关于供热设施管理划分的规定:从热源(厂、站)起,至居民用户用热计量装置(含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单位承担。居民用户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内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该条例实施前建设的住宅,其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至楼前阀门井出口的供热设施,凡业主大会决定移交给供热单位的,供热单位应当接收。

也就是说,2015年9月1日以后建设的住宅,计量表后的供热设施管理归用户所有,并负责维护管理。未安装计量表的小区,入户阀后的供热设施管理归用户所有,并负责维护管理。2015年9月1日前建设的住宅,从居民用户楼前阀门井阀门出口至单元公共主管和用户家中的供热设施管理归用户所有,其中单元公共主管管理归该单元的供热用户共同所有,因此公共主管出现漏水维修,需本单元使用该主管道供热的所有供热用户共同承担。

为此,供热企业提醒广大用热户平时需要对自己管理的供热设施加强管理和维护,对发现家中供热设施锈蚀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避免发生水淹事故,给家里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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