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7日讯 近日,城阳法院执行局赴广东省深圳市,通过司法拘留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圆满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青岛某体育草坪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谢某、石某、陈某、长春市某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市某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天津市某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其利息,其他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开展网络查控及委托查询,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相关线索,法官了解到本案的被执行人陈某系广西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一直在广东省深圳市活动,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掌握线索后,办案法官一方面让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持续保持沟通,另一方面及时向局领导汇报该执行线索。经研判,办案法官当日下午启程赶往深圳市南山区,并在南山法院协助下,于次日对被执行人陈某实施司法拘留。经办案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做通其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陈某主动履行货款100万元,双方当事人就剩余货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史潇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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