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落网!青岛破获首个通过买卖手机卡、群发短信协助网络诈骗犯罪团伙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日讯 10月28日,在秋冬严打整治攻势“雷霆7号”行动中,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反诈中心、合成作战中心和华阳路派出所经缜密侦查,分工协作,迅速行动,成功打掉了全市首个买卖手机电话卡,通过群发信息协助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斩断这一贩卖手机卡的“黑灰产”链条。抓获嫌疑人12名,其中申某、刘某、石某、李某某四名主要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扣押手机卡40余张,作案手机10余部。

10月24日,民警接到一条线索:四流南路某移动通信营业厅内,有多名年轻男子办理大量手机卡,为首一男子疑似组织收购电话卡。民警接线索后立即行动,赶到营业厅,此时办卡男青年们均已离开。在通信服务商协助下,民警逐步查清相关人员信息。根据此部分人员信息,市北分局反诈中心、合成作战中心民警进一步开展轨迹研判、走访调查,一个以申某、刘某为首,以组织“刷单”为名,向社会闲散人员和学生群体收购手机卡用于发送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逐步浮出水面。该团伙成员共分为六级,最底层的办卡人员并不知道自己办理的手机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而是轻信上级所谓“刷单辅助”的谎言,收到的“办卡奖金”仅为数十元。最顶级的申某、刘某以每张数百元的价格购买电话卡用于群发网络诈骗信息。

在摸清这一犯罪团伙整体脉络后,市北反诈中心、合成作战中心会同华阳路派出所于10月28日统一行动,在青岛多地同时收网,将团伙骨干申某(男,18岁,河北人)、刘某(男,32岁,安徽人)、石某(男,33岁)、李某某(男,31岁,辽宁人)等共12名嫌疑人一举抓获,当场扣押手机卡40余张,作案手机10余部。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申某、刘某通过网络结识勾结,在明知自己发送的为虚假链接、各类诈骗信息的情况下,自2020年7月开始通过高价大量购买手机卡,群发虚假链接、诈骗短信,三个月内共计发送200余万条诈骗短信和链接,违法所得10万余元。

申某、刘某先后从另一犯罪嫌疑人石某手中购买手机卡100余张,而石某通过熟人、朋友、各类兼职群等方式发展下线购买手机卡向申某、刘某出售,违法所得4万余元,其中仅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手里就先后购买了手机卡40余张。李某某以兼职、刷单为名招揽社会闲散人员及在校学生,到各移动营业厅办理电话卡向石某出售,违法所得2万余元。该4人均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刑事拘留。民警查获这一团伙内其他组织、开办手机卡的嫌疑人8名,其中5名办卡人员为青岛某职业学院在校学生。

目前,市北公安正在针对此案开展进一步侦查工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余博)

责任编辑:李婧菲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