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声致貂死亡,黄岛法院支持养殖户依法索赔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5日讯 噪声污染不仅会导致人听力损伤、心理压力、睡眠障碍、学习工作效率下降等问题,还会对动植物的生长和繁殖产生影响,破坏生态平衡。近日,黄岛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噪声污染案件,为原告成功挽回损失34万余元。

自2018年起,原告李某某开始在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某村从事水貂养殖。李某某称,2021年,养殖舍附近修路产生噪音,导致水貂死亡、流产,但因未收集证据,最终在街道调解下,施工方给了几万元赔偿。“没想到2022年噩梦又来了,又是水貂生产怀孕期,养殖区东西两侧有高压电塔施工,东侧电塔距离养殖舍70多米,西侧电塔距离养殖舍30多米”,李某某称,施工方的施工声音导致母貂不断出现被吓死、流产、吃幼貂等情况,多次协调施工方均未解决问题,无奈之下李某某将施工方诉至法院。被告施工方称,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施工超过噪声排放标准,其行为未造成噪声污染,况且其已经采取设立隔音墙、机械施工改人工施工等措施降低影响,故不应承担责任。

庭审中,因双方争议较大,根据被告施工方申请,黄岛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水貂死亡与被告施工行为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认为,涉案水貂异常死亡及部分母貂提前淘汰与被告在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某村高压电塔施工具有因果关系。后经原告李某某申请,黄岛法院委托对原告损失数额进行评估。最终,黄岛法院判决被告施工方赔偿原告损失346863元。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被告随即支付了赔偿款。

噪声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被称为当今社会四大污染。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为防止噪声污染损害及可能引发的纠纷,法官呼吁:低碳出行降低噪音,居家生活避免扰乱,公共场所文明体健,施工装修遵规守则,共同监督守护宁静。如遇噪声侵权,应具有维权意识和证据保全意识,必要时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李晓燕)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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