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协同治理! 胶州法院“大沽河湖心岛”生态修复与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成立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6日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优化司法职能与行政职能衔接,促进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体保护,值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胶州法院联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沽河管委会共同设立“大沽河湖心岛”生态修复与司法保护基地并举行揭牌仪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志远、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婧华,胶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刚,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宫红,大沽河度假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姜顺聚,及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

孙志远、陈刚、宫红、姜顺聚共同为“大沽河湖心岛”生态修复与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揭牌仪式后,全体人员实地查看了基地所在的湖心岛生态修复情况,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杜建介绍了该生态修复与司法保护基地的基本情况。

陈刚介绍了司法保障生态修复的重要性、胶州法院环资审判建设现状及基地设立的重要意义。他表示,胶州法院联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沽河管委会共同设立“大沽河湖心岛”生态修复与司法保护基地,旨在共同推进胶州湿地生态的协同治理和一体保护,并以此试点,为今后的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打造样板。该基地的设立,主要用于破坏水资源、森林资源、污染环境等案件中,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采取原态修复、替代性修复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这不仅是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合力守护湿地生态环境的有益探索,也为青岛、胶州两级法院司法互动、共同推进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前往大沽河博物馆,深入了解胶州地区的湿地特征,感受湿地环境在胶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

孙志远对本次两级法院与自然资源行政职能部门联动协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生态修复基地的有效使用提出意见。他谈到,生态修复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做好后续保障,保证基地的实质化运行,以发挥基地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群众都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

胶州法院将充分发挥基地作用,针对破坏森林资源、危害野生动物、环境污染、非法捕捞等类型案件,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惩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找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群众环境权益之间的平衡点,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切实扛起生态环境治理的司法担当,让基地真正成为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的生态保护样板。(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郭倩)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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