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抽检家用电器,17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电吹风、充电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9日讯 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对一批家用电器产品进行了抽检,包括电吹风、电风扇、充电器、电热水器等,检查共发现17批次产品不合格。

1、电吹风

本次共抽查了全省9家企业10批次电吹风产品,其中,流通领域9家企业1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吹风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项目。

2、电风扇

本次共抽查了全省15家企业20批次电风扇产品,其中,生产领域9家企业10批次,流通领域6家企业1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7-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风扇的特殊要求》、GB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的要求,对电风扇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不包括23.3条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噪声、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项目。

3、充电器

本次共抽查了全省6家企业10批次充电器产品,其中,流通领域6家企业1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 20943-2013《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等标准的要求,对充电器产品的电源接口、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机械强度、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异常工作和故障条件、电源端子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空载状态能效限定值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3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发热要求、抗电强度、电源端子传导骚扰、辐射骚扰项目。

4、电热水器

本次共抽查了全省7家企业10批次电热水器产品,其中,生产领域5家企业5批次,流通领域2家企业5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快热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2-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T 20289-2006《储水式电热水器》、GB 21519-2008《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的要求,对电热水器产品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对在接地系统异常时提供应急防护措施的Ⅰ类热水器的附加要求、额定容量、能效等级(24小时固有能耗系数、热水输出率)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

5、电热锅

本次共抽查了全省14家企业20批次电热锅/多用途锅产品,其中,流通领域14家企业2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电热锅/多用途锅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结构项目。

6、插头插座

本次共抽查了全省2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0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其中,生产领域9家企业9批次,流通领域18家企业2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100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GB/T 2099.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99.3-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5部分: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和GB/T 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的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结构、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结构(若采用GB/T 2099.3则检验项目名称改为移动式电器附件的结构;若采用GB/T 2099.7则检验项目名称改为延长线插座的结构)、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温升、拔出插头所需的力、弯曲试验、耐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尺寸检查、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结构、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通过密封胶的距离项目。(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春晓)

责任编辑:李婧菲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