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民生在线网友: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青岛市司法局:根据《法律援助法》《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经济困难。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区(市)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即可申请法律援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应当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属于设区的市审理机关管辖的,应当向设区的市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近年来,青岛市司法局不断深化“全域受理、全域指派”一体化服务机制,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在青岛市域范围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都可以申请。若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还可拨打12348热线咨询。

市北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何时建成

读者张女士:正在建设中的市北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的具体地址在哪里?何时建成?

市北区卫生健康局:市北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位于市北区人民路以东、阜新路以南、鞍山一路以西、抚顺路以北区域,总投资2.44亿元,总占地面积909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68.26平方米。目前,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正在实施地上三层顶模板搭设施工,计划今年年底主体封顶,2024年4月主体验收,12月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将与市北区医院形成耦合联动,提升辖区妇幼保健服务的能力和诊疗水平。

如何将人事档案转至青岛

“直通12345”网友:户口转到青岛后,如何把老家的人事档案转过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青岛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属地化管理。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管理)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管理。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管理。市民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持调档函到原存档单位申请档案转出。此外,市民也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青岛人才网”、“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提交“档案接收”申请,审核通过后,市民自行下载打印即可。

本版撰稿/摄影(除署名外)  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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