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出全国首部海洋领域市场主体培育专项政策,进一步强化海洋实体经济核心竞争力
海洋之星18条:推动海洋企业三个“倍增”
■亚洲首艘圆筒型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日前在青岛完成主体建造。 侯宪鹏 摄
海洋新星企业规模倍增
力争到2025年,海洋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3000家,进一步做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底盘
海洋“专精特新”企业跃级倍增
力争到2025年,拥有优质称号的海洋“专精特新”企业规模达到900家,进一步夯实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海洋“链主”企业体量倍增
全力支持骨干企业做优做强,围绕六大产业,选树培育最具代表性链主企业共12家,进一步做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部优势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近日,《青岛市关于实施“海洋之星”企业倍增计划的18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海洋之星18条”)印发实施,进一步发挥海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力军作用,推进海洋企业倍增发展。此政策为全国第一部海洋领域市场主体培育的专项政策。
“海洋之星18条”共分为四部分,围绕青岛市支持发展的现代渔业、海洋装备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新能源产业、海洋旅游业、航运金融业六大重点产业展开,旨在分层次、分行业开展“海洋之星”企业倍增计划,推动海洋新星企业规模倍增、“专精特新”企业跃级倍增、“链主”企业体量倍增,进一步强化海洋实体经济核心竞争力,助力青岛市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能级提升。
■青岛双瑞研发的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产品交付船舶总载重全球第一。
海洋新星企业“千帆竞发”
海洋企业倍增,离不开海洋初创型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但海洋初创型企业往往存在资金短缺、业务开拓难等问题,需要加强培育力度。对此,“海洋之星18条”第一部分即推动海洋新星企业规模倍增,强化对海洋初创型企业的培育力度,力争到2025年,海洋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3000家,进一步做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底盘,形成海洋新星企业千帆竞发的活跃氛围。
为推动海洋新星企业规模倍增,青岛将开展四项活动——
孵化培育“苗圃活动”。以区(市)为主体,根据优势产业布局,建设海洋创新产品和服务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支持海洋科技型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就地应用。
创新创业“源泉活动”。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大学生开展海洋领域创新创业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提升海洋初创企业的科技创新含量,为海洋企业规模化发展提供持续的源泉动力。
金融助力“风帆活动”。积极促进银企精准对接,联合银行、创投机构等开展系列特色投融资对接活动,组织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等参与海洋企业投资对接及项目路演。每年服务海洋企业数量不少于500家。
精准服务“滴灌活动”。成立青岛市海洋明星企业倍增服务联盟,吸引一批孵化器、科研机构、审计律所、金融机构,为海洋初创企业壮大提供指导帮扶。
海洋“专精特新”企业“百舸争先”
海洋企业倍增,也离不开海洋成长型企业不断提档跃级。对此,“海洋之星18条”第二部分即推动海洋“专精特新”企业跃级倍增,力争到2025年,拥有优质称号的海洋“专精特新”企业规模达到900家,其中海洋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8家、海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0家、海洋上市企业达到35家、海洋雏鹰企业达到80家、海洋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00家,进一步夯实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形成海洋“专精特新”企业百舸争先的活力景象。
为推动海洋“专精特新”企业跃级倍增,青岛将开展五项行动——
高成长性海洋企业培树行动。对认定为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20强的,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补助。2023年共有20家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具有较强示范性和引领性的企业获评高成长性海洋企业。
海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每年遴选一定数量海洋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引导企业规范研发管理。对有成长性的入库企业,市、区(市)两级给予奖补。
海洋创新型企业护航行动。支持海洋科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同组建联合创新中心,对首次获评省级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省级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首次获得“优秀”考核等次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海洋企业上市加速行动。对拟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以及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海洋企业,给予不超过400万元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海洋企业,给予120万元一次性补助。
海洋产业数字赋能行动。以工业互联网为驱动助推海洋产业升级,打造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链。遴选一批智能化数字化赋能服务平台或机构,为海洋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赋能提供支撑。
海洋“链主”企业“引领带动”
推动海洋企业倍增,目标不仅要“有数量”“高成长”,而且还要“上档次”“当龙头”。对此,“海洋之星18条”第三部分即推动海洋“链主”企业体量倍增,全力支持骨干企业做优做强,围绕六大产业,选树培育最具代表性“链主”企业共12家,进一步做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部优势,发挥“链主”企业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推动海洋产业建链、强链、补链。
为推动海洋“链主”企业体量倍增,青岛将开展六项工程——
海洋特色园区打造工程。以海洋“链主”企业为重点,围绕产业链配套,打造一批海洋特色产业园区。
海洋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工程。支持海洋“链主”、骨干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围绕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开展联合攻关。
产业链招引工程。制定六大产业招引方案,绘制产业链招商引资全景图和“链主”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清单,构建既有大企业引领、又有优质中小企业支撑的产业链条。
海洋企业品牌塑造工程。六大产业重点打造和提升不少于1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品牌,辐射和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海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海洋英才”评树活动,对获评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海洋营业收入11亿元以上的海洋企业(现代渔业、海洋先进制造业、海洋生产性服务业)3年内实现海洋营收倍增的,给予企业经营者奖励。
对外开放合作扩大工程。鼓励海洋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与合作,深度融合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提高产业影响力。
列入重点任务实施分级服务
只有落地落实,好的政策才会见效。为推动“海洋之星”企业倍增计划组织开展,“海洋之星18条”第四部分即建立三项机制,服务保障倍增计划实施。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海洋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相关功能区将海洋企业倍增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各区(市)、相关功能区建立海洋企业梯度培育动态管理机制,细化企业培育方案,推动海洋企业提档升级,鼓励非涉海企业向海延伸。
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对“海洋之星”企业进行分级服务,海洋“链主”企业由市领导直通,及时响应企业诉求;海洋“链主”类培育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服务,切实开展扶持培育工作;海洋新星培育企业及“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由区(市)、相关功能区认领包干,全面纳入服务体系。
建立营商环境优化机制。落实《青岛市海洋发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打造“海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海洋领域营商环境。
当前,青岛基本摸清了海洋企业家底,依托“海洋之星18条”,建立了以海洋初创型企业为主体的海洋新星企业培育库,以发展潜力强劲的海洋成长型企业为主体的海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以获得国家级荣誉、拟上市企业或多项荣誉叠加的海洋骨干型企业为主体的“链主”类企业培育库和以六大重点产业最具引领性企业为主体的海洋“链主”企业名录库,正通过对“海洋之星”企业开展分级服务等,形成涉海各部门、区(市)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通过成立青岛市海洋明星企业倍增服务联盟等,有效服务倍增计划有效实施。
记者点评
小升规,规做优,优上市,昂龙头
李勋祥
这两年,青岛不断强化海洋领域顶层设计。2022年,印发实施加快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的《意见》《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在全国率先出台精准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综合性产业政策“海洋15条”,从顶层设计、扶持生态、产业方向等维度构建起海洋发展的“4个1”政策体系。当下,又直面海洋产业大而不强、散而不优,缺乏辐射带动力足的海洋龙头企业等突出问题,针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单元——海洋企业制定扶持措施,印发实施“海洋之星18条”,加快市场主体倍增,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海洋之星18条”的出台,适逢其时。该政策结合青岛海洋产业发展现状,聚焦现代渔业、海洋装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新能源、海洋文旅、航运贸易金融业等六大重点产业,不仅提出了未来两年海洋新星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链主”企业的倍增目标,而且针对不同发展阶段海洋企业对资金、技术、人才、政策、平台等要素的差异化需求,提出靶向精准的扶持举措,解决重点企业在当前发展阶段的重点需求,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切实推进海洋企业倍增。
例如,针对起步阶段的海洋初创型企业,从创新孵化、初创投资等角度给予支持;针对发展壮大的海洋成长型企业,从鼓励研发投入、支持数字赋能、指导融资上市等角度给予支持;针对引领性较强的海洋“链主”、骨干企业,从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品牌塑造培育、国际合作竞争、决策层管理能力提升等角度给予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为推进海洋企业倍增发展,青岛基本摸清了海洋企业家底,“海洋之星18条”构建了层次递进的企业培育梯队,建立了多维度企业培育库。目前,已将青岛华兴海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625家海洋初创型企业列入青岛市海洋新星企业培育库,将青岛市益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87家海洋成长型企业列入青岛市海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将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35家海洋骨干型企业列入青岛市海洋“链主”类企业培育库,将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六大重点产业中最具引领性的企业列入青岛市海洋“链主”企业名录库,使管理部门更易定位服务对象。一言以蔽之,这些“入库”海洋企业就是青岛未来的重点关注、支持对象。
当然,青岛海洋企业培育库、名录库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入库”海洋企业涵盖了海洋企业的不同发展周期,形成了完整的企业培育逻辑链。根据“海洋之星18条”,青岛各海洋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相关功能区将把海洋企业倍增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建立海洋企业梯度培育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初创、成长、骨干企业接力进出。
小升规,规做优,优上市,昂龙头。青岛海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日益清晰,加快推动海洋新星企业规模倍增、“专精特新”企业跃级倍增、“链主”企业体量倍增。(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勋祥)
责任编辑:张慕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