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印发实施“海洋之星18条”:小升规,规做优,优上市,昂龙头

这两年,青岛不断强化海洋领域顶层设计。2022年,印发实施加快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的《意见》《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在全国率先出台精准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综合性产业政策“海洋15条”,从顶层设计、扶持生态、产业方向等维度构建起海洋发展的“4个1”政策体系。当下,又直面海洋产业大而不强、散而不优,缺乏辐射带动力足的海洋龙头企业等突出问题,针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单元——海洋企业制定扶持措施,印发实施“海洋之星18条”,加快市场主体倍增,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海洋之星18条”的出台,适逢其时。该政策结合青岛海洋产业发展现状,聚焦现代渔业、海洋装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新能源、海洋文旅、航运贸易金融业等六大重点产业,不仅提出了未来两年海洋新星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链主企业的倍增目标,而且针对不同发展阶段海洋企业对资金、技术、人才、政策、平台等要素的差异化需求,提出靶向精准的扶持举措,解决重点企业在当前发展阶段的重点需求,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切实推进海洋企业倍增。

例如,针对起步阶段的海洋初创型企业,从创新孵化、初创投资等角度给予支持;针对发展壮大的海洋成长型企业,从鼓励研发投入、支持数字赋能、指导融资上市等角度给予支持;针对引领性较强的海洋链主、骨干企业,从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品牌塑造培育、国际合作竞争、决策层管理能力提升等角度给予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为推进海洋企业倍增发展,青岛基本摸清了海洋企业家底,“海洋之星18条”构建了层次递进的企业培育梯队,建立了多维度企业培育库。目前,已将青岛华兴海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625家海洋初创型企业列入青岛市海洋新星企业培育库,将青岛市益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87家海洋成长型企业列入青岛市海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将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35家海洋骨干型企业列入青岛市海洋链主类企业培育库,将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以六大重点产业最具引领性企业列入青岛市海洋链主企业名录库,使管理部门更易定位服务对象。一言以蔽之,这些“入库”海洋企业就是青岛未来的重点关注、支持对象。

当然,青岛海洋企业培育库、名录库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入库”海洋企业涵盖了海洋企业的不同发展周期,形成了完整的企业培育逻辑链。根据“海洋之星18条”,青岛各海洋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相关功能区将把海洋企业倍增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建立海洋企业梯度培育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初创、成长、骨干企业接力进出。

小升规,规做优,优上市,昂龙头。青岛海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日益清晰,加快推动海洋新星企业规模倍增、“专精特新”企业跃级倍增、链主企业体量倍增。(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勋祥)

责任编辑:张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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