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举报一司机胶宁高架上抱孩子开车,青岛交警:已查实,罚款50元记2分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0日讯  根据市民提供的照片和信息,交警部门对违法司机进行处罚。10日,青岛交警市北大队通报一起驾驶员抱着孩子开车的违法案例,并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怀抱孩子开车上路

日前,有网友向市北交警反映,一辆鲁U牌照车辆在胶宁高架上行驶,司机竟然抱着孩子,孩子还扶着方向盘。接到举报后,青岛交警市北大队交警调取当天监控视频,联系到了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作出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抱娃开车”容易被孩子遮挡视线或分散注意力,怀里的孩子不一定老实,可能会动来动去。即便孩子不动,也是在驾驶人面前多出来的遮挡,如果一动,更可能完全挡住驾驶人的视线,让汽车驾驶人看不清前面的车况。如果出现了突发的情况,驾驶人根本注意不到,也反应不过来,极其容易出现事故。一旦发生碰撞,容易将孩子甩出车外,危害可想而知。即便孩子没有甩出去,事故发生时,一旦安全气囊弹出,将让孩子受到更大的伤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前排额定乘员为两名,抱小孩乘坐前排,既违反规定又影响驾驶安全,儿童应坐在后排,且最好安装儿童专用座椅。

遇车辆违法市民可拍照举报

交警部门表示,市民拍摄下来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辖区大队举报。经交通民警审核认定后,确定记录的视频、照片等资料真实有效,能够完整反映该交通违法行为且符合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规范的,可以作为处罚依据使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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