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邱帮问|“合法”出生的孩子为何不能落户?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1月19日讯   “我家孩子一直没有上户口,现想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1月17日,一位网友在观海新闻“直通12345”平台留言问询。据这位网友介绍,孩子是在2023年出生的,一直没有办理户口,现要去异地接种疫苗,需要持有孩子的户口本才能接种。于是他带上了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来到西海岸新区王台派出所户籍科给孩子办理落户手续。但是,户籍科却说孩子无法办理落户,因为结婚证(2024年)晚于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据当事人说,他事后查询了《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款,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位网友表达了自己的困惑,“合法出生的孩子怎么就没法办理落户呢?”

       随后,记者联系上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王台派出所户籍科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新生儿落户需持有父母双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同时,工作人员再次解释说,该办事人现在虽持有结婚证,但孩子是在夫妻双方结婚之前出生的,遂认定为非婚生子女。“现因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若孩子要随父落户, 应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这位工作人员表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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