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2日讯 12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亮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网络交易市场规范和管理”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近年来,青岛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坚持以“四个管网”为抓手,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转变发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要素保障,全力促进青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通过大数据监测,截至2020年10月31日,青岛市辖区内网店数量8万多家,活跃的平台和自营网站34家,外卖商家5.8万多家,各类网络市场主体数量约占全省1/5。
据不完全统计,青岛网购投诉主要涉及以下五个领域:
一是商品质量。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有问题,比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品实物与展示图片不一致,或购买的服务与商家承诺的不一样等。
二是价格欺诈。在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不履行价格承诺、“明降暗升”“杀熟”等问题屡禁不绝。
三是退、收货。有的是应予以退货的商品,商户以种种理由不予退货;有的是消费者已付货款,却迟迟收不到商品,商家也不给予退款。
四是刷单炒信。有的商户为提高在电商平台中的搜索排位,通过“刷单”虚构交易,通过“灌水”获得虚假好评,误导消费者根据成交量、好评率而跟风购买,以增加销量。
五是预付消费。消费者网上购买了健身、培训等服务并充值预付卡,商家跑路走人,预付卡金额无法退还;或是商家中途易主,而新商家对继续使用服务项目提出额外条件。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通过开展电商企业大走访、送法上门活动,积极为电商企业发展献计助力;开展“亮证亮标亮徽”等活动,引导电商经营者压实责任、守法诚信经营;在节假日和“6.18”“双11”等网络促销节点期间,组织电商平台进行集中约谈,全面提升电商平台落实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年度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市场专项行动(简称“网剑行动),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网谈中,有网友咨询,“电子商务经营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王亮解释,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网谈最后,王亮特别提示,每年的“双11”,都是购物的高峰期,广大消费者应:
1、谨慎选择电商。网购一定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度高的购物平台和网店,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登录陌生网站,要警惕不法分子浑水摸鱼诈骗钱财。
2、科学理性消费。按需购买,不盲目攀比、不冲动消费,事先列好购物清单,将确实需要购买的商品提早放入购物车,提前计算需要支付的尾款,避免出现承担不起高额尾款的情况。
3、认清预订规则。商家促销规则复杂繁琐,不以显著方式标注的情况时有发生,消费者应该了解清楚商家制定的预售规则、折扣规则、红包优惠券使用规则、定金退还相关规定等,避免因错误理解造成损失,注意不要错过支付尾款时间。
4、避开低价“陷阱”。尽量事先通过多渠道了解产品的质量、比较价格等情况,不要被虚假折扣所迷惑,谨防商家“明降暗升”、低价劣质、高价仿冒陷阱。网购也要货比三家,同时要对比同一产品不同时期的价格,谨防“低价陷阱”。
5、保留消费凭证。注意收集和保存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促销活动宣传页面等,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向商家协商处理。卖家是异地的,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跨地域投诉。(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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