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庸懒怠”、完善考核评价,青岛公务员新政“力道足”

为着力解决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大力营造尚实干、善作为、敢担当的良好氛围。近日,青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不胜任现职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划分了不胜任现职公务员的14种情形,并对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的公务员如何管理予以规定。《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14种情形纳入“不胜任”,处长有权“退人”

《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机关管理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不胜任现职公务员,是指“三化一型”素质能力较差,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达不到现岗位要求、完不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某个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出现较大问题,或者不适宜现岗位工作的公务员。

《办法》将“不胜任现职公务员”细化为14种具体情形。主要包括:对本领域本行业政策法规不熟悉、不学习,知识陈旧、观念落后、墨守成规,所从事的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明显滑坡的;法治观念淡薄,出台的政策和承诺的事项不兑现、不履行,“新官不理旧账”,造成不良影响,损害营商环境和政府公信力的;组织力执行力差,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拖沓敷衍,长期不落地、不见效,造成不良影响的;专业能力不足,找不准工作的“经络”“穴位”,说外行话,办糊涂事,老问题解决不了,新任务打不开局面,工作长期被动应付的;责任心不强,工作拈轻怕重、左顾右盼,混日子、拉关系、当“官油子”,干部群众反映较差的;缺乏大局观念和团结协作意识,推诿扯皮,贻误工作,致使工作中的问题隐患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不解决实际问题,增加基层负担,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摆“官架子”,打官腔,漠视管理服务对象正当诉求,光说不办,甚至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自我要求不严格,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现岗位工作的;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有负面反映,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现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当期被确定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履职中,因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受到处理的;机关分管领导或内设机构负责人提出“退人”的;其他不胜任现职的情形。

3个月管理期,不达标将延长期限

《办法》要求各级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针对不胜任情形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建议、作出决定。对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的公务员,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引导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策”,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学调训、实践锻炼,指定专人担任导师,重点提高学习力思想力组织力执行力,促其提升思想方法、改造工作方法,补齐能力素质短板。

“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管理期满后,本人对自身存在问题认识清楚、整改到位、转变明显,经组织(人事)部门综合评估达标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合适岗位。对机关分管领导或内设机构负责人提出“退人”的,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予以调整岗位。

综合评估不达标的,一般应延长3个月管理期限。延长期满仍不达标的,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诫勉、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处理。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对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管理的公务员,管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平时考核不得定为好等次。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超过两个管理期的,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办法》规定,要建立健全推进不胜任现职公务员管理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把不胜任现职的具体表现作为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的负面清单,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区分优劣、奖优罚劣

选人用人的导向,影响着政治生态,特别是干部队伍状态。青岛选拔培养干部,就是要在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位的前提下,鲜明地把“三化一型”的标尺立起来。

为了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激励全市广大公务员在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实践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近日,青岛市委组织部还印发了《青岛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

《实施意见》建立“共性+个性”指标体系,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注重制定量化指标,围绕全市重点攻坚任务,把机关年度目标任务和阶段性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名公务员,做到可落实、可衡量。注重落实“三化一型”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区分不同类别、层级和职位公务员特点,加强对组织力执行力的考核评价。注重考核公务员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实际表现,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注重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

《实施意见》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教育培训、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对达不到现岗位要求、完不成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管理。

让那些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把那些混日子、没起色的“官油子”坚决调整下去。不拘一格选人才,才能把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挖掘出来,做到用当其时、人事相宜。(青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旎)

责任编辑:刘聪聪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