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青”被抓?警方通报

有人“偷青”被派出所抓了,有图有真相,这回“确定吃寒了”......近日,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一网民在某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发布“偷青”被抓摆拍图文被警方查获。

经查,2月24日(正月十五)晚,违法行为人胡某(男,25岁,乐山市沙湾区人)邀约燕某某、赖某某去“偷青”,为寻求刺激、吸引流量、博取关注,胡某自行策划,将“偷青”获得的蔬菜摆在沙湾派出所院坝内,自己和赖某某蹲在地上模仿指认赃物的动作,燕某某负责拍摄照片,后胡某将摆拍的照片配上虚假文字“确定吃寒了”发布至微信群及朋友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相关虚假图文信息已删除。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虚假信息严重破坏社会诚信和稳定的网络环境,警方将进一步加强对虚假信息的识别和查证,并将依法追究发布者的法律责任。同时,请广大网民不盲目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内容,共同营造诚信和健康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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