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规大型户外广告 打开“生命之窗”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促进广告招牌与城市环境协调发展,市城市管理局以《青岛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总体规划(2021-2035)》和建成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详细规划为指引,在全市开展了推进户外广告规划落地行动和户外广告招牌设施“透窗”整治行动。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福州北路与安庆路路口的一处违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了拆除。这是自今年整治行动以来,拆除面积最大的一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该广告为整体式设计,面积356平方米,金属框架将网点二至三楼的墙面完全覆盖,遮挡了建筑物的原貌,二楼窗户全被封堵,既不符合《市南区户外广告及招牌详细规划》也不符合《青岛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而且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采取“一劝、二清、三拆”的工作措施,积极联系广告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教,同时明确告知该广告牌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并结合商家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定安全可行的解决方案,采取协助拆除的方式对此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整改。经过为期3天的集中整治,该广告牌顺利拆除完毕,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为群众又打开了一扇安全通道。

相关法律条例:《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其中,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应当经区(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通讯员:王雅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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