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等可回家乡工作!山东5市16县区今年已先后出政策

近年来,为加快聚集人才“归雁还巢”,山东多地发布公告,吸引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企业人才回乡工作。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20年,山东已有21地出台此类政策,其中既有区、县,也有泰安、济宁、聊城、临沂、德州等地级市。

今年已有多地公布政策

烟台

11月5日,烟台海阳市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在海之阳”发布《关于开展海阳籍在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回海工作的公告》,首批用编进人计划为20人,之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引进计划。

东营

11月4日,东营区人民政府发布《东营市东营区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度“返乡人才”引进的公告》;

8月3日,东营党建网发布《河口区关于实施事业单位“优才回引计划”的公告》。

临沂

9月22日,临沂市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官方微信“人才临沂”发布《2020年临沂市“沂蒙英才回聚行动”公告》。

聊城

9月2日,聊城市组织部网站发布《山东省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公告》。

8月4日,《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

菏泽

8月21日,菏泽成武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成武籍优秀人才“回流计划”的意见》;

7月24日,菏泽曹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曹县籍优秀人才“回流计划”的公告》;1月5日,菏泽单县县委发布《关于开展外地工作人员回单县工作的实施意见》。

泰安

5月26日,泰安市委组织部发布《2020年度泰安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优才回引计划”公告》;

5月3日,泰安新泰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新泰籍外地工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回新泰工作的公告》。

淄博

4月9日,淄博市沂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微信“沂源编办”发布《沂源县域外在编在岗人才回调管理办法(试行)》。

济南

4月20日,济南平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平阴县域外在编人才回调工作的公告》;

4月8日,济南商河县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商河籍教师回调公告》。

德州

9月27日,德州党建发布《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实施“人才回引计划”。

3月25日,德州陵城区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引进陵城籍在外机关事业人员回陵工作的公告》,回调人员在陵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3月9日,德州平原县人社局发布《关于引进平原籍在外机关事业人员回平工作的公告》;3月10日,德州武城县委组织部、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鼓励在外工作人员回武城县工作的实施意见》;同一天,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中共禹城市委关于实施禹城籍优秀人才“回流计划”的意见》;3月18日,德州宁津县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宁津党建”发布《关于开展宁津籍在外机关事业人员回宁工作的实施办法》;3月30日,德州夏津县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引进夏津籍在外工作人员回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济宁

3月4日,济宁市下发《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而在2019年,淄博市、菏泽鄄城县、日照五莲县等地已发布过相关政策。其中,淄博是山东首个发布“回原籍”政策的地级市,而鄄城县的政策则引发广泛关注。《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工作的意见》提到,符合条件的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城工作,其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符合条件的,都可按照同层次对口安置、就近相近安置等原则,一同安排在鄄城工作;该政策被人们简称为“一人回原籍,全家安排工作”。

回乡条件“苛刻”吗?

这些政策出台后,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很多人“在线呼唤”家乡出台类似政策。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回原籍”的条件有点高,希望能进一步放宽政策。事实上,各地“回原籍”政策的主要目的,还是吸纳各类紧缺人才。在此基础上,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当地还是尽量放宽了要求。比如,大多数“回原籍”政策的第一个要求,就是申请者要么具有当地籍贯,要么其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当地生活工作。聊城、德州还进一步放宽条件,规定曾在本地工作学习过、属急需紧缺人才的,也可回引安排。同时据已发布的公告,泰安、德州、临沂等地规定,国企工作人员也可申请回原籍工作。对于申请回调后的身份认定,多数地方明确,根据本人意愿、人才身份和单位需求等情况,按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党群事业单位、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顺向流动。在上述出台政策的市县中,聊城在公告中明确,引进人才为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可根据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行政编制空缺情况,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引进人才愿意受聘到企业的,保留事业身份5年。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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