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治水”成绩单:发放生态补偿金1966余万元,94个市控断面实现全覆盖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4日讯 达标是义务、超标要赔付、改善可获偿。按照这一原则,青岛市自2018年10月起开始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11月24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全市2019-2020年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核算结果新鲜出炉, 综合本年度的核算结果,全市累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966.54万元。

范围:94个市控断面实现全覆盖

2018年10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试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113号),按照“达标是义务、超标要赔付、改善可获偿”的原则,以保护水质为目的,在全市建立以区(市)级之间横向补偿和市区之间纵向补偿相结合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2018年第四季度至2019年第三季度为为第一个生态补偿年,2019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第三季度为为第二个生态补偿年。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金柏峰介绍:“自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以来,补偿水体断面范围逐年扩大,2018年最初有28个断面,到2019年新增21个,2020年又新增45个断面,达到94个断面,实现了全市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全覆盖。”

从核算结果来看,第二个年度10个区(市)中,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市北区、即墨区、莱西市等7个区(市)获补生态补偿资金;平度市、胶州市、高新区等3个区(市)缴纳生态补偿资金。其中,李沧区获补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650.015万元。

对比以往的考核结果,因断面不达标缴纳资金的区市由一开始的5个下降至目前的3个;获得奖励的区市由一开始的5个增加至7个,其中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即墨、莱西生态补偿金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市财政从收缴生态补偿资金816.985万元到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966.54万元,体现出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核算:根据国省市控三级定补偿金

“根据断面控制级别,我们将水体断面划分为国控、省控、市控三个级别,国控断面年度基准补偿金600万元,省控基准补偿金300万元,市控基准补偿金200万元。”金柏峰介绍。

断面水质实现达标且优于目标水质一个类别以上的(简称水质跃升),上游责任区获得下游责任区或市财政基准额度奖励补偿金;断面水质达标但未跃升的,不奖不补;断面水质超标的,超标幅度在一倍以内的,由上游责任区向下游责任区或市财政缴纳基准额度赔付补偿金;超标幅度超过一倍的,由上游责任区向下游责任区或市财政缴纳基准额度2倍的赔付补偿金。

国省控断面年度水质由Ⅳ类及以下的跃升至Ⅲ类及以上的,年终由市级财政额外一次性给予责任辖区年度基准补偿资金额度的奖励。国省控断面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的,年终由责任辖区财政向市财政额外缴纳年度基准补偿资金额度的资金。断面年度水质综合评价为劣Ⅴ类、未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该断面所有跃升月份的奖励补偿金清零,超标赔付补偿金正常缴纳。辖区任一水体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辖区所有断面跃升期间应获得的奖励补偿金清零,超标赔付补偿金正常缴纳。

治水:全力保障“消劣V”、“提优Ⅲ”

近年来,全市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对污水厂设施扩容提标,将部分污水厂出水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高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增加了环境容量,提高了达标稳定性;推进城乡地下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实行重点流域生态修复,重点对河床、河底进行生态修复,通过水生植物、动物等生物净化手段进一步改善水质;加大河道补水量,增加了河道基流,让水“活”起来。

通过一系列创新做法,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重点河流水质不断改善,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今年1-10月,全市11个国省控断面全部达标,其中7个断面较考核目标水质类别实现跃升,实现了北胶莱河新河大闸国控断面“消劣V”和风河入海口国控断面“提优Ⅲ”。94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达标数量由实施开始的2018年前三季度的57个增加至2020年前三季度的77个,达标率提高了21.3百分点,劣V类水体断面数量也由14个下降至5个,已完成我市确定的“十三五”劣V类水体控制比例目标(10%以内)。

全市18处城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达标。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不断巩固。首批排查发现的14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治理,期间通过了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联合督查组的专项督查。印发实施《青岛市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成立市级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安排整治,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消除一处。近岸海域水质不断改善,据统计,2019年度,我市黄海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优良;胶州湾水质优良(一、二类)海域面积占胶州湾总面积比例为74.8%,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比六年前提高了11.4个百分点,水质逐年向好。

攻坚:找短板补弱项,持续提升水环境

今年是“十三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第二个工作年。可以看到,自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以来,各责任主体水环境治理保护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激励引导作用明显。

在谈到下一步的工作措施时,金柏峰表示,“目前我市水环境治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短板,需要各有关辖区进一步完善水体断面达标方案,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流域岸线管护,不断完善水体断面达标保障方案,按照管理和技术兼顾,短期和中长期并重的原则,采取控源截污、生态补水、生态修复、清淤疏浚等针对性措施,加大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王诺 尚庆国)

责任编辑:王逸群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