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严禁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端上餐桌”,市民发现私屠滥宰可举报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7日讯 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杰在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时透露,我市将加强畜禽和动物从养殖、屠宰、销售和加工等全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特别是严查肉类进货来源和台账,坚决禁止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的肉类。

网谈中,有网友咨询,我市如何监管未经检验肉类?张杰介绍,我市一直重视肉类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就市场监管领域肉类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农贸市场、超市、餐馆饭店等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查肉类进货来源和台账,坚决禁止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的肉类;开展联合执法,对农贸市场、餐饮店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检查。

同时,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畜禽和动物从养殖、屠宰、销售和加工等全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对于市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等情形,将严格依法调查处理,坚决禁止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的肉类。

据悉,近年来,我市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并进行了联合行动,查处了一些私屠滥宰窝点和违法经营行为。但由于这些屠宰行为具有一定隐蔽性,需通过社会共治,提高广大市民法治意识。市民可向相关部门提供具体线索,以便早发现、早打击。

我市现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8.56万家,按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取得山东省小餐饮登记的经营业户1.78万家,合计超过10万户,其中同时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业户有3万多户。近年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通过主动作为和社会共治推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迈向新高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打造清洁餐厅,为广大消费者营造“进的门、坐的住、吃的安”的消费氛围,守护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不断推广“明厨亮灶”工作,深化量化分级工作,推出“电子笑脸地图”,增强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通过社会监督倒逼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尤其是疫情期间,我市积极鼓励和倡导“无接触”外卖,推行“爱心卡”“食安封签”等,促进了餐饮业复工复产,保障了消费者用餐需求。我市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食品安全事故,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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