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条举报,仅7起基本属实:莫让不实举报困扰老师

举报是家长、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监督学校教学行为的途径之一,但半月谈记者在多地调研发现,由于成本小、门槛低、渠道广,少数学生或家长随意举报老师的情况逐渐多发、频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以及教师耗费大量精力回复、应对各种举报。一些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和责任感因此降低,在工作中变得消极。

受访专家和教育工作者认为,家长、学生随意举报教师,看似维护了自身权益,实则破坏了正常教育生态,阻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最终受影响最大的还是学生本人。

举报理由五花八门

2023年秋季学期,从教已20多年的程老师调岗到西南某小学的一所分校,翻开了职业生涯新的一页。对她而言,这可以使其更快走出阴霾,重回正轨。

几年前,程老师被学生家长举报,理由是“管教学生过于严格”。从那之后,当学生出现不当行为时,程老师不再严厉批评,而是轻声细语地讲道理。这让一些学生觉得“犯了错也没什么大不了”,班级纪律越来越差。

2023年6月,又有学生家长以程老师“自从上次被举报后,对学生不闻不问,导致班级纪律等各方面越来越差”为由,再次举报了她。“她不是不管,只是采取的方式管不住学生,但又不敢像之前一样严厉批评学生。”程老师的一名同事说。

程老师的经历并非个案。贵州某小学唐老师也曾因管教学生被举报。2023年5月,唐老师替因公外出的同事代课,引发班上一位学生不满,该生遂以手抄报的形式辱骂唐老师。事发后,唐老师以班会课形式对这一行为进行了教育。

此后,家长以唐老师的行为导致该生产生心理问题为由,拨打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当地教育部门介入调查后,认为唐老师的教育行为并无不妥。此事给唐老师造成严重心理创伤,她曾一度被医院诊断为重度抑郁和重度焦虑。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家长、学生主要通过拨打市民服务热线、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举报电话、以及在政务服务平台留言等方式举报教师。除“管教学生”外,举报老师的理由还包括作业布置得“太多”或“太少”、对学生太温柔或太严格、回复信息太晚、当着学生吃外卖和没经验带不好班等。还有教师因学生在班上丢了一块橡皮被举报。

西南某基层教育局提供的台账显示,今年1至8月,该局共收到128条举报教师的信息,经调查,仅7起举报基本属实。其余不属实的举报中,不乏恶意举报行为。比如,今年4月,当地一名学生犯错被老师批评后,拨打市民服务热线举报相关教师“体罚殴打学生”“用棍棒打学生的手”“辱骂女生”,经核查均不属实。但“即便失实,举报者也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滥用举报危害多

受访对象认为,监督教师的职务行为是家长、学生的权利,正常的监督有利于督促学校、老师改正教学中的不当行为。现实中,极少数人滥用这一权利,造成的诸多不良后果却需要所有人承担。

一方面,随意举报损害教师职业荣誉感,破坏教育生态。贵阳某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幼儿园一名年轻教师曾因在微信群提醒家长,学生在园期间有任何问题请私下和老师沟通,以提高沟通效率,而被一名家长举报师德师风有问题。“那段时间,学生家长一打电话就骂人,那名老师一度觉得入错了行。”该负责人说。

一名受访教师说,她现在处理学生问题时,首先会衡量利弊,先保护好自己,再去管教学生。贵阳市民温姣等人认为,学生或家长随意举报老师,看似维护了自身权益,实则破坏了教育生态,使一些老师逐渐“不敢管、不想管”。

另一方面,教师疲于自证清白,有限的精力被分散,影响正常教学教研。西南某地教育局机关纪委书记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每次接到针对教师的举报,他们都要调查、核实并回复。其间,被举报的教师为自证清白,不仅需要准备相关材料,还要承受不小的心理压力,用于开展教学教研的时间和精力必然减少。

此外,一旦有举报,就得走一套流程。西南地区某中学校长说:“即使举报内容明显不实或牵强,也必须处理,浪费了大量行政资源。”

让举报回归监督本位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受访对象认为,要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保护好教师的合法权益,就亟须改变老师被举报所困、动辄得咎的状况。

首先,明确举报主体权责,完善举报流程机制。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邹东升认为,举报平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制定明确的举报标准和受理条件,设定举报门槛,要求举报人提供必要的佐证信息,保障举报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并建立初步审查机制,对那些明显失实、无理的举报予以驳回。

其次,及时公开澄清不实举报,为涉事教师正名。受访对象指出,遭受举报后,即便查证不属实,相关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获得感仍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对于那些查证不属实的举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为教师正名,同时,对涉事教师加强关心、关爱,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低谷。

多名受访教师表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为教师调解、申诉和维权提供时间窗口和法律援助,既不能和稀泥,也不能放任不管,帮助教师采用正当手段勇敢有力地面对各种恶意举报和威胁。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学生合理行使权利。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副教授洪志忠认为,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学校、教师和家长是“盟友”。一方面,要引导家长和学生合理行使监督权;另一方面,也要畅通家校沟通渠道,避免产生误会和隔阂。

贵阳一名小学班主任说:“我们和家长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把学生教好,不应该站在彼此的对立面。”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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