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6日讯 截至2020年11月25日,城阳区共有产权住房在售房源15346套,分布区域为8个街道70个项目。其中流亭街道2239套、城阳街道3337套、夏庄街道2695套、惜福镇街道1445套、棘洪滩街道2031套、上马街道1979套、河套街道890套、红岛街道730套。(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张晋 通讯员 陆文杰)
附:
相关链接:
城阳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
可以申请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人才范围——
可以申请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人才是在城阳区工作且社保缴纳地为城阳区,满足青岛市人才类别规定的七类人才。符合以上条件的,在注册地为城阳的个体工商业户工作的人才和自由职业人才均涵盖在范围内。取消在中央、省、市驻城阳单位工作 人才的社保缴纳地和户籍所在地限制。人才对应最高学历(含非全日制)享受相应层次政策;全日制硕士(全脱产学习) 可享受第四层次对应政策;夫妻双方均为第四层次及以上人才的,可享受夫妻双方中最高层次人才上一层次对应政策。
申请购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必须符合青岛市住房限购政策。
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比例划分——
属于一至四层次的人才,本人与区属国企的产权比例为 7:3,共有期限为 8 年。对于五至七层次人才购置人才 共有产权住房的,本人与区属国企的产权比例为 7:3,共有期限为 5-10 年。最短回购期限不低于 5 年,最长回购期限不超过 10 年。五至七层次人才按照 8:2 共有产权比例,已经购置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并办理完网签等有关手续的,根据区属国企统一要求办理产权比例调整手续。
共有产权到期后回购——
属于一至四层次的人才,在城阳区范围内工作并享受共有产权政策满 8 年后,由人才个人提出申请,经区属国企同意,并由相关部门批准后,无偿赠送 30%产权;属于五至七层次的人才,自办理完购房网签之日起满 5 年后,由个人将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的 30%产权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孰低”原则回购。人才满 5 年不予回购的,需向区属国企提出书面申请延长回购期限,每次申请最长延长一年的回购期限,最长回购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期间人才退休的,要在退休时将区属国企持有的产权回购。
在限定期限内,人才根据公示的房源名单及确定的团购价格进行选择,购买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团购价格。
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资金筹集——
1.按照产权比例,个人承担购房总价款的 70%,享有 70%的产权,自行筹集资金,人才个人需要缴纳持有 70%房屋产 权的首付款,并作为按揭贷款抵押物;区属国企承担购房总价款的 30%,享有 30%的产权,由其自有资金或其他资金解决, 该产权部分不作为人才个人按揭贷款抵押物。
2.人才个人可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贷款及抵押手续按照金融机 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李婧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