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21日讯 利用他人的佛教信仰,一个人饰演“师父”“大师兄”“二师兄”三个角色,通过编造“做法会”“还阴债”等各种事由,让被害人转账、发红包,涉嫌诈骗14人。日前,莱西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丁日臣提起公诉。
2019年初,林女士在一个信佛的微信群里认识了被称为二师兄的丁日臣。从丁日臣口中得知群里有个人是师傅,还有一人是大师兄。经丁日臣介绍,林女士加了师傅和大师兄的微信。丁日臣牵头在一个教友家里为师傅立了个佛堂,并组织群里的人每天自愿发“善款”红包,由丁日臣领取,说是作为给师傅上供的灯油钱、供养钱。丁日臣说“结缘品”能保佑家人健康、长寿、平安、财富、顺利,大师兄家就是做“结缘品”的,卖给大家有优惠,群里的教友争相购买。
林女士和师傅微信聊天,师傅说她的丈夫身体不好,需要“还阴债”来帮助他恢复健康,林女士便通过微信将钱转账给师傅。师傅又说需要“放生”,林女士又通过微信向师傅转账。师傅又让她“做法会”,帮家人祛病消灾、免难,林女士向亲朋好友借钱给家人“做法会”。5年之间,林女士前后共给师傅、大师兄、二师兄转账20多万元。一次教友聚会,一位师弟偶然在丁日臣的手机淘宝中看到他购买的廉价“结缘品”账单后,知道被骗了。原来,师傅、大师兄、二师兄都是丁日臣一个人扮演。
2023年11月,几名教友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12月28日,丁日臣因涉嫌诈骗罪被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至2023年11月,丁日臣通过收取 “结缘品”钱、灯油钱、供养钱,帮人“做法会”“还阴债”祛病消灾、免难等方式,诈骗信佛群众14人,共计人民币3312555.54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冻结了其名下的财产310余万元。2024年10月24日,丁日臣因犯诈骗罪被莱西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其名下被扣押、冻结的财产按比例还给14名被害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提醒:
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无论信教的公民还是不信教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和承担宪法赋予的同等权利和义务。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如果以宗教信仰为幌子,行骗钱骗财的勾当,同样会依法受到法律的惩处。信教的群众要学会辨明是非真假,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吴淑范 周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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