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成人请孩子带路,陌生成人请孩子帮忙拎东西……遇到这类事,你会怎么办?”
“哪些隐私部位绝对不能让他人看,不能让他人摸,不能在打闹时碰?”
“被他人触碰,一开始不反感;对方的举动越来越触碰到隐私,自己一开始没说‘不’,感受到危险后,还可以说’不’吗?”
“穿制服的人,就一定可信吗?”
“他人造同学黄谣,自己可以参与吗?”
“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除了报警,告知老师、家长外,还能做些什么?”
“网络交友可信吗?未成年人跟成年人网友线下见面,可行吗?”
“在学校跑楼,被同学绊倒了,导致十级伤残,哪些人需要为这件事负责?负责的比例是多少?受伤者负责的比例是多少?”
“不满14岁,14岁到16岁,16岁以上,哪些犯罪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男孩用不用防范性侵?”
……
这是崂山区育才学校八年级三班同学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研学时,法官魏雪飞给孩子抛出的部分问题。此次研学旨在培树孩子们法律意识,增强孩子们自我防护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与性侵,识别网络犯罪,引发孩子们积极思考,教会孩子们采取正当有效应对方式,依法保障人身安全。这也是市中院少审庭结合近期未成年人校园欺凌案件,面向全市学子开展的预防犯罪教育“寒假第一课”。
孩子们真诚地写下了他们的收获——
孩子们澄清了“好人”与“坏人”的误区。
“今天在法院,学到了许多在学校学不到的知识,也知道了不是所有人都是好人。”
“法官分享的案例,启发我,危险可能就在身边。”
“我懂得了大人与未成年人是平等的,不应有’大人绝对高于未成年人’的错误思想。”
“在生活中,识别‘网友’的不良企图,是自我保护的前提。”
“网络交友需谨慎。”
“近距离了解现实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后,我对平时在道法课上学的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更明白了防范危险的重要性。”
“我知道了未成年人和成人在法律上地位平等。”
孩子们懂得了要维护自身安全,要勇于说“不”。
“要勇敢地对那些让自己感受不舒服、损害了个人利益的举动和行为说‘不’!”
“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
“在学校里,应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不伤害他人,也不让他人伤害自己。”
孩子们了解了遇到危险时的应对方式。
“我学到了许多防诈骗方法,以及遭遇自身危险时的应对方式;我知道了要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危险,有办法应对了。”
“遇到危险,及时报警,寻求法律帮助。”
“遇到危险,要积极寻求老师、家长的帮助。”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安全。”
“提升了自我防范能力,增强了法律意识与求助意识。”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寻求法律的保护。”
“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一时冲动,以暴制暴。”
孩子们更加懂法守法。
“恪守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做健康成长的未成年人。”
“即使是未成年人,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了解到了许多法律相关知识,比如,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人人都需要有法律意识。”
“这次活动让我学到了很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做守法的好青年!”
“这次讲座,我懂得了很多跟学生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以后要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
“法律讲座让我认识到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法律规范行为,保障权益,人人都应敬畏法律,用法律武装自己,维护公正。”
“既要学会如何正确保护自己,也要做到不打架。”
“希望一辈子也不会因为犯罪进法院。祝愿国家法治建设取得更大成就。”
“我要知法懂法守法,做新时代文明好青年,为社会安定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魏雪飞提醒孩子们,成人和未成年人是平等的,并不意味着不听爸爸妈妈的话,爸爸妈妈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给予的指导指点,要虚心接受;同时,要在跟陌生人以及其他成年人交往时,时时有警惕性,时时觉察自己的感受,保护好人身安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丽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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