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处非法取水点全部关停
3月14日,本报刊发《受追捧的街头“山泉水”暗藏玄机》一文,报道了青岛市街头“山泉水”销售乱象。市水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报道所涉及的相关区市高度重视,逐一落实报道反映的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非法取水问题,市水务管理局在3月14日组织召开了水务法治专题会议,部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 维护合法取水秩序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地下水、山泉水等取水点展开全面检查,对媒体报道涉及的取水点进行重点督办,针对未经许可擅自取水或未按照取水许可规定的条件取水的,要求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3月14日下午,市水务管理局指导李沧区综合执法局、属地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关停了报道中涉及的李沧区戴家山附近两处取水点。城阳区水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夏庄街道办事处,向报道中涉及的少山社区两处取水点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现场督促当事人拆除取水设备,责令其停止取水行为。目前,上述4处取水点已经关停,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置。
市水务管理局将进一步抓好取用水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水资源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有效维护取水秩序;会同其他部门持续开展全市非法取水情况排查整治,坚持依法依规处置违法取水问题;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水资源意识。
针对涉事企业在“泉水配送机”机身上涉嫌违法商业营销宣传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报道刊发后,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商城路某小区实地核查,发现涉事设备存在涂装、标识误导消费者的情况。针对此类情况,目前该局已组织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记者将继续跟进调查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