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青岛拔尖人才
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树牢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和《青岛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现面向全市组织开展2025年青岛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破除学历、职称、资历、身份等限制,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一)着眼高端、科学评价。发挥高端人才引领示范作用,破除“四唯”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突出领先性、专业性、创新性,推荐选拔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行业示范带动性好、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社会影响力大、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
(二)鼓励创新、崇尚实干。注重选拔敢于提出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探索新路径,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坚持以用为本,注重工作实绩和实际贡献,从创新创业一线推荐选拔一批“人岗相适、人职匹配”的优秀实用人才。
(三)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统筹好科研人才与应用人才、驻青单位人才与市属单位人才的推荐选拔。注重人才储备和培养,适当扩大青年人才入选比例,选拔一批发展潜力大、具有真才实学、能堪当重任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申报资格条件
凡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业绩突出,具有良好品德的各类优秀人才,近四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在企业研发生产一线,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社会认可度高,带来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科学技术人才。
(二)在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旅游、现代商贸、健康养老、文化创意、商务服务(含会展服务、法律服务、会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质检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服务、规划管理等)等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较高,对我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行业带头人或者专业人才。
(三)在高效生态农业研发、推广及生产一线,主持省级及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研究、推广方向符合现代种业、高效种植、健康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安全高效农业投入品(新型肥料、生物农药兽药、绿色有机饲料等)、现代农业装备等重点产业方向,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四)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并具有较大科学价值和实用价值;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国家、省(部)级表彰,为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赢得重大荣誉。
(五)在教育、卫生、体育及社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行业和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被公认为青岛市专业学科学术、技术、行业带头人。
(六)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承担重点科研攻关课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七)在一线从事技能操作和服务工作,在本职业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特长或者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或者在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本次选拔共分教育、体育、卫生、金融、财会、社科文化、农业、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外语外事、外经贸、基础研究、法律、产学研、技术经纪、现代服务业等16个组别,申报人根据自身领域和优势,选择申报类别。
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市管领导干部不在本次推荐选拔范围内;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管理期内泰山学者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人选、青岛产业领军人才不在本次推荐选拔范围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严重违规违纪等情况人员不在本次推荐选拔范围内。
三、选拔方式及程序
选拔工作在青岛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和行业初审,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专业终审。
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申报工作依托“青岛市人才数智赋能平台”开展,网址:https://rc.qingdao.gov.cn/szfn/。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单位注册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至5月7日17:00
个人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至5月7日17:00
资格审核:2025年4月21日14:00至5月9日17:00
1.申报人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通过青岛市人才数智赋能平台进行登录或注册(页面右上方)。每单位原则最多申报10人。确定拟推荐人选后,组织申请人在线进入“人才申报”项目,选择“青岛拔尖人才”页面,在线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添加相关附件(须为原件扫描件,Jpg或Pdf格式),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后,系统将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把关。申报人无单位的,以个人名义申报,将自动匹配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2.中央、省驻青单位和市直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直接通过报名系统提交至各组别受理部门;区属单位及个人申请的,需由所在区(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至各组别受理部门。
3.提交申报材料后,申报人在此期间务必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可登录申报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或关注短信提醒,并根据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补充后,再次提交。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申报其他组别。2025年5月7日17:00前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4.各组别受理部门需在2025年5月8日12:00前完成资格初审并反馈修改意见,2025年5月9日17:00前,申报人未按时补充修改材料的,视为审核未通过。
具体操作指南可从“青岛市人才数智赋能平台”下载,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532-66065716、0532-66065717,网上报名期间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30。
(二)行业初审。5月30日前,各行业组别牵头部门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进行行业初审,按照初审名次确定进入终审人选名单。
(三)专业终审。6月25日前,市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对进入终审人选名单的申报人进行专业终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考察公示。7月15日前,根据专业终审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人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个人品德、成果业绩等情况,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同时在所在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确定人选。7月底前,根据考察、公示情况,确定青岛拔尖人才建议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市委、市政府按照程序公布。
四、管理措施和待遇
(一)青岛拔尖人才实行“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每两年选拔一次,每一届管理期四年,每届300名左右,实施总量控制;管理期满后拔尖人才资格自动终止,不再享受有关待遇,但可参加新一届拔尖人才的评选。
(二)青岛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人才津贴;享受二类医疗保健待遇,每年一次健康查体;定期举办拔尖人才读书休假活动。
(三)对弄虚作假骗取拔尖人才称号的,追回已发放津贴,列入人才失信黑名单,永久取消其资格待遇。拔尖人才犯有严重错误,或因个人过失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拔尖人才称号和相关待遇。拔尖人才调出本市或专业工作有变动,以及发生重大变故的,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标准,将真正的高水平人才推荐出来。要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和人选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受理申报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做好申报人选的资格审核和行业初审工作。
(三)申报过程中如有政策性问题,请及时与相关行业组别牵头部门联系。
附件: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责任编辑: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