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6日讯 近日,有网友通过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咨询如何申请失业补助金问题。观海新闻记者就此致电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条件、申领途径及补贴标准。
工作人员介绍,失业补助金为阶段性的政策,申请的最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青岛市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青岛市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 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下和线上两种途径申请。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市、区(市)、街道(镇)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也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在“失业待遇申领”模块进行申请,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 “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模块”进行申请。
申请人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及以上的,补助标准为每月400元;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至5年的,补助标准为每月200元;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补助标准为每月100元。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文件出台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如果现在提出申请,可以一次性补发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21日之间的失业补助金。”工作人员补充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蒋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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