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流量“刷单”调查:3块钱可换上万播放量,抖音淘宝直播人气皆可刷

“我开了一个淘宝小店,最近总是收到刷单的广告,说如果我开直播,可以帮我做流量,粉丝可以买,成交量也可以买,还说现在很多直播都这么做,你们应该关注关注!”近日,早报热线82888000接到一位读者的举报电话。观海新闻记者随后调查采访发现,在直播界,刷量买粉简直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而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也显示,直播带货成为了消费者负面投诉的重灾区。尤其报告直接点名了汪涵、李雪琴、李佳琦等明星、网红主播,将直播间圈粉“刷单”、流量造假、售后服务无人买单等问题暴露在了大众视野面前。

调查

刷量卖家数量大套餐多

“直播间固定人气,稳定接单。带挂固定人气0.3一个人头。包月半价,仅限老客户,诚信经营细水长流,要的是回头客。VX:xxx⋯⋯”“接各种直播人气业务:抖音直播人气,淘宝京东天猫等直播人气,直播真人互动评论⋯⋯”进入早报读者薇薇(化名)所在的这个名为“抖音快手直播人气”的QQ群聊中,类似的广告不断刷屏。调查过程中,记者以想要购买抖音直播人气的理由加入了多个相似的群聊,并选择了几位卖家私聊。

“你好,想刷抖音直播人气,什么价格?”“15元一百。”“那直播间的播放量呢?”“3块钱1万。”这名昵称叫做“AA”的卖家快速报出了价格。“人气和播放量有什么不同?套餐都包含什么内容呢?”

在记者表明自己是第一次购买,不太了解之后,这位卖家爽快地向记者进行介绍,“直播间播放量、观看数、点赞数这就是字面意思,人气是用来挂榜的,提高直播间在榜单上的排名,此外还有真人互动评论、加入主播粉丝团等不同的项目,有真人刷单也有机器刷单,根据你的需要。”

随后,记者又同样咨询了其他几位卖家,得到的报价也都相差不大。“你放心,我们的服务肯定是没问题的,经营很长时间了,都是回头客的。”一位卖家这样说。

不光直播的流量可以刷,抖音上自己拍的作品也可以刷数据。卖家“AA”还向记者推荐了70元、199元、398元等价格不等的抖音热门推荐套餐。“上热门最重要的就是作品的点赞量、播放量、评论量,我们可以进行一对一服务。”

有的卖家在网上公开叫卖(手机截图)。

揭秘

刷量为的是“面子”和“身价”

为何刷量造假行为如此普遍?观海新闻记者发现,根本原因是利益诱惑太大。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国内直播电商市场规模从2017年190亿元迅速增长至2019年的4338亿元,2020年预计规模将达9610亿元。数据造假,单价看起来很低,可分摊给不同主播,其中利润不容小觑。有媒体曾统计过,国内已有超过1千多家的各类刷量平台,其中流量头部每月流水超百万元,相关从业者在百万级。

“感觉现在玩直播的主播中,几乎都存在这种买人气买数据的情况,我自己也买过,包括挂榜人气啦、抖音粉丝数啦、直播点赞啦等等,根据不同情况的需要。”今年22岁的阿萌是一位有着两年多直播经验的主播,她向记者透露,这已经成为业内“默许”的现象了,而且这种情况很多并不是主播自身的行为,也会有经纪机构或直播公司操作。她表示,其中“刷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刷直播间的观看量,以及互动量、点赞量等,算是“面子工程”,能够展示艺人或网红的人气;二是对于带货主播来说,去刷产品销量,这背后原因有的是为了完成合同约定,有的也是为了维持住主播们的“身价”。

“无论是头部主播还是刚刚开始直播的新人,大家都想让自己的数据变得更好看。对于新人来说,只有直播间的人气增加了,才会有更多人关注到你,从而获取更多的流量和粉丝,对于带货主播,更是如此。”阿萌说,“其实现在,直播这个圈子里水也是挺深的。直播行业的繁荣让越来越多人想要加入这个圈子里,尤其看到很多主播大V粉丝数那么多,直播一次就卖出那么多东西,都很羡慕,殊不知其中的水分。虽然说这已经是普遍的现象,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是在自欺欺人罢了。”

说法

直播造假就是欺诈行为

观海新闻记者调查中发现,对于数据造假的情况,许多平台也都制定了相关的公约或规定。例如《抖音网络社区自律公约》中明确规定“用户不得使用任何非正常手段获取包括但不限于粉丝、播放量、评论、点赞等虚假数据。平台致力于打击站内买粉买赞等对数据进行作假或虚构等作弊现象,一经发现此类行为,平台将严格进行处罚。”并表示,对于违反本条规定的,抖音平台将删除违规内容,并对相关用户提出警告;对于屡次违反规定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平台将关闭账户,并向有关管理机关报备;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平台将及时把有关内容和线索向公安机关提供,并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除此之外,平台也逐渐加大了对直播刷量的打击力度。据了解,抖音11月10日回应,称今年8月至10月已查处封禁刷粉等作弊账号28万,封禁刷人气作弊账号92万,希望用户发现此类现象及时举报。快手则表示将通过技术手段全链路布防,对于刷人气、刷单行为进行发现和监控。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文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直播数据造假肯定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本质是对潜在客户和粉丝的一种欺诈行为。直播平台也有义务对此进行监管。“平台有义务去保证直播行为的公开性和公正性,这些刷单刷量行为的产生也是因为监管不够到位。”王文涛表示,假如平台因为技术能力不足,主动审查有难度,可以设立用户举报投诉机制进行被动审查。“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行业,目前还没有太多有针对性的政策规定,现在慢慢地大家都关注到这一问题后,肯定会去做一些明确、细化的规定。”王文涛认为,网络直播作为一种快速兴起的行业,亟需要相关部门予以引导与规范,只有这样才能让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地成长。

刷量卖家向记者介绍价格(手机截图)。

延伸

网信办出手整治直播造假

针对直播数据造假乱象,国家网信办11月13日发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有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等行为。规定各级网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教育培训、联合检查执法等工作机制,协同开展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网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平台开展专项督查。直播营销平台对网信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应当予以配合。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也分别就相应行为程度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平台须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定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要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分级的实时动态管理机制,设置奖惩退禁办法,提高甄别和打击数据造假的能力,为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对点击量高、成交量虚高、“打赏”金额大、业务类别容易出问题的直播间,要建立人机结合的重点监看审核机制,跟踪节目动态,分析舆情和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导向偏差和问题。(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刘文超)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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