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1日讯 今天中午12时,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社会公告,根据预报预警组《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建议书》,结合最新研判情况,按照《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12月11日12时00分起将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2020年12月11日15时0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市、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每日增加城市次干道机扫(湿扫或洗扫)或洒水作业1次;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再增加2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再增加2次,总体增加6次。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三、公众防护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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