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0市已现强浓雾,省政府安委办发布安全提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2日讯 记者从省政府安委办获悉,省气象台于12月12日06时继续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目前,济南、德州、聊城、滨州、东营、淄博、泰安、菏泽、济宁和枣庄的部分地区已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强浓雾,局部地区能见度不足50米。预计今天早晨到下午,鲁西北、鲁中的北部、鲁南大部和半岛的部分地区仍有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强浓雾天气。

跨海大桥交通管控致环湾路拥堵

记者从青岛交警获悉,受周边大雾影响,目前跨海大桥管控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化品车及黄牌货车,导致环湾路车辆排队较长,建议驾驶员提前绕行。此外,青银高速青岛段(辽阳东路至机场口),前湾港2号疏港高速,龙青高速青岛段正常开通。因秋冬季浓雾天气多发,青岛交警建议市民出现前一定要关注交警以及高速部门发布的路况信息,合理规划行程。

雾天出行“雾”必谨慎

省政府安委办发布安全提示,冬季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请尽量避免驾车出行;确有必要时,务必高度警惕,注意观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降低车速、保持车距,正确使用灯光,尽量不要急刹车和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一、正确使用灯光

雾天行车要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还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但是不能开启远光灯,因为漫反射会导致眼前一片白茫茫,更不利于观察前方路况。

二、保持低速行驶

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跟车距离要大于100米;

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跟车距离要大于50米;

能见度小于5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特别提醒:能见度小于10米时,建议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停车,不要再继续行驶。

三、必要时用喇叭提示

雾天行车,在必要时可以鸣笛,有助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判断你的位置,更有效地防范意外发生。

四、尽量避免超车

大雾天气能见度低,不利于观察相邻车道及对向来车情况,应尽量跟随前车行驶,避免超车。

五、不要急刹车

急刹车易导致后车反应不及而追尾,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很可能造成多车连环追尾的交通事故。若需刹车,可用点刹方式,不仅可控制车速,还可通过刹车灯提醒后车注意。

六、谨慎选择车道

雾天驾车出行,如果是单向三车道,尽量在中间车道行驶;如果是单向两车道,尽量在外侧车道行驶。同时还要注意,不要与相邻车道的车辆并排行驶,前后错开距离,意外来临时,自己才有躲避空间。

七、及时清除雾气

雾天多发于秋冬季节,这个季节气温低,车内外温差大,车窗很容易起雾,有条件的车主要及时启动车窗除雾功能。若车辆无此功能可将空调出风口对准挡风玻璃,能够较快地消除雾气。

八、雾天发生交通事故

雾天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开启视宽灯及应急灯,有随车应急照明设施的应开启应急照明向后方照射以提醒后面的车辆,并在车前、后方设置反光标志,人员应该立即离开公路并站在较高处等候交警到达现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责任编辑: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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