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建电动车充电桩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王女士(化名)留言,反映李沧区兴华苑小区居民在靠近天然气管道的地方给电动车充电问题。
李沧区回复:兴华路街道办事处营子社区居委会就居民在楼下靠近天然气管道给电动车充电问题下发了通知,告知有电动车的居民,为防止充电时意外发生火灾,远离天然气管道进行充电。下一步,社区将积极开展电动车集中存放管理的选址调研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群策群力,争取早日解决电动车集中存放管理场所问题,进行规范管理。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葛先生留言,反映他今年11月初向李沧区百通馨苑三期物业公司申请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被拒问题。
李沧区回复:经落实,葛先生为该小区租户。2020年12月9日物业公司联系房主征求意见,如果房东同意安装充电桩,物业可开具相关证明配合其进行安装,房东表示不同意安装充电桩。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尹先生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海王路贝多芬公馆小区物业公司以安全为由,拒绝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的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落实,根据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其他业主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阻拦业主安装。隐珠街道已联系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积极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不得阻碍业主安装,并做好安全检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邓先生留言,反映崂山区新宏路1号依山伴城小区物业公司不予出具同意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证明的问题。
崂山区回复:中韩街道已协调小区物业按照发改能源[2016]1611号《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参照青岛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为邓先生开具相关证明。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孙女士留言,反映即墨区华山一路海信马山新城二期物业公司拒绝自己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申请的问题。
即墨区回复:经调查,马山新城B9号楼孙女士购买新能源车辆需要安装充电桩,因其停车位属于地上联排非独立车位,如安装后将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到公众安全。考虑到业主的实际需求,马山新城居委会协调物业公司根据位置重新进行调整拉线。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张先生留言,反映城阳区文阳路银盛泰泰馨苑小区建有专门用于电动车充电的车棚,但7号楼2单元14楼还有居民在楼道内充电问题。
城阳区回复:12月10日下午,城阳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泰馨苑小区实地查看。经查看,物业公司前期已在7号楼楼下建设了电动车棚和安装了充电桩,已书面通知业主禁止在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并在单元内宣传栏张贴温馨提示,同时对在楼道充电的业主进行入户沟通,详细解释楼道内充电的危害及公安部关于楼道内禁止电动车充电的规定。近期仍有个别业主不听劝阻,继续在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对于业主的个人违规行为,物业公司已上报公安执法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张先生留言,反映他购房时,平度市东方明珠小区开发商承诺设立统一的电动车充电区域,但至今未兑现问题。
平度市回复:经凤台街道办事处调查,东方明珠小区于2017年由金桥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建成交付使用,共有642户,该小区在设计规划之初,未设计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对于部分业主私拉电线充电问题,办事处组织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和社区居委会人员加大对该类行为的巡查,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办事处将协调城建、供电、消防等部门和物业服务公司,在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后,根据规划建设计划逐步实施对小区内电动车充电区域的设置完善工作。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刘先生留言,反映平度市红旗路北欧河畔小区2号楼,有居民在楼道内为电动车充电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平度市回复:经东阁街道办事处调查,新厦物业公司于2020年7月,在征求北欧河畔小区业主意见后,联系充电桩公司,在小区内建了30平方米左右的集中充电车棚,小区居民均可以使用。对个别居民在楼道内为电动车充电的问题,办事处已安排物业公司做好宣传、劝导工作,依法依规加强物业管理。
下达通知限期拆违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留言,反映市南区浙江路6号违建问题。
市南区回复:针对该处违建问题,城管中山路中队前期已下达强制拆除文书,并于2020年10月28日张贴通告,通知违建当事人限期清理私人物品。2020年11月2日,城管中队对浙江路6号院内违章建筑组织拆除整治,因违建当事人强力阻挠,导致拆违工作暂缓进行。下一步,街道、社区和执法中队将与当事人进一步沟通。因浙江路6号平台存在多处违建,在做通相关当事人工作后,将一并组织拆除。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周先生留言,反映市南区乐清路与龙田路交叉口美容美发店侵占公共区域问题。
市南区回复:路口东北侧一家美发馆在院内搭建棚厦,前期从事过房屋中介活动,目前此处主要作为花房使用。商户已于12月9日自行拆除棚顶,现正清理院内杂物。下一步,执法中队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执法巡查,督促商户保持良好的市容秩序。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周女士留言,反映莱西市水集街道新村二区别墅区16号楼一住户私自加盖房屋问题。
莱西市回复: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前期已对该处违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下一步,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研究拆除方案,近期予以拆除。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王先生留言,反映莱西市上海中路乐好时代城小区2号楼13楼某业主侵占公共区域问题。
莱西市回复:接到反映问题后,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安排相关中队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督促当事人尽快整改。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张先生留言,反映莱西市上海路名都花苑小区一楼公共平台有违法建设阳光房问题。
莱西市回复:经调查,前期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继续与当事人沟通,督促当事人尽快整改完毕。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李先生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德惠凤凰都小区二期南区2号楼2单元一住户私自加盖房屋和栏杆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保护区执法部门落实,来话人反映的违建,住户已拆除完毕。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陈女士留言,反映城阳区双元路10号龙湖滟澜海岸双珑原著小区,开发商在135楼房北侧建设铁皮凉亭样板房,挡住消防通道问题。
城阳区回复:经落实,该住户购买的是开发商建设的样板房,铁皮凉亭造型在其买房时即存在,业主未进行其它加盖。执法人员已责令开发商尽快对此铁皮凉亭进行拆除。下一步,城阳区将加强巡查力度,严控小区内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市民刘女士留言,反映城阳区礼阳路110号金润驰汽修处私自建设了8个活动板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
城阳区回复:12月10日下午,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置。经落实,该板房建于2007年,材质为防火岩棉保温板,而非易燃材料,属历史遗留问题。下一步,将结合该区域规划进行统一改造。
巡查整治“冒市”现象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许先生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路农贸市场至白云山路,每逢薛家岛大集就会出现商贩占道经营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市民反映的位置位于薛家岛大集区域,每逢农历二、七为大集,有商贩在规定的区域外“冒市”占路经营,并通过流窜经营的方式与巡查人员打游击。针对该处情况,市场管理部门将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指导经营者按照规定的区域经营,发现摊位经营者占用市场外区域的,及时予以劝阻,避免“冒市”的出现。同时安排执法队员错时上岗,积极对占路经营商贩宣传劝导,加强对该处周边的巡查整治,对拒不整改的商贩依法从严查处。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荀女士留言,反映李沧区振华路华中农贸市场南门,每天凌晨摊贩占路经营,妨碍交通、噪声扰民的问题。
李沧区回复:李沧综合行政执法局沧口中队现场调查,该市场南门凌晨期间有大量车辆和人员进出市场运送货物,造成道路拥堵。执法中队已通知市场管理方加强管理并进行疏导。针对在人行道上贩卖早餐的游商浮贩,中队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于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镇江北路农贸市场长期存在“冒市”问题。
市北区回复:近期,针对镇江北路市场周边大成路、长春路“冒市”占路经营扰民问题,台东街道组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集中执法力量对周边占路经营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式进行整治。对拒不整改的予以暂扣经营工具及商品进行取缔,目前已暂扣电子秤、太阳伞等各类经营工具及物品30余宗。同时,在长春路沿线安排执法人员设岗巡查。下一步,将继续采取错时执法、设岗巡查和机动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周边的巡查力度,严防回潮。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章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开平路民生农贸市场商贩“冒市”占路现象严重问题。
市北区回复:经现场落实,开平路民生农贸市场周边涉及到开平路、九江路两个路段,因早晨购物市民较多,同时相应的流动商贩也增加很多。执法中队自今年年初开始对该处流动商贩聚集较多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每天安排专人对该处进行定期不定时的巡查清理,每天组织一车4人对民生农贸市场周边两条路进行巡查,平均每天清理游商浮贩30余处,但仍有回潮和反弹现象。今后,执法中队将加大执法人员的投入和巡查频率,确保每天两次不间断巡查和整治,杜绝流动商贩在此占路经营,保持好周边市容环境秩序。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崔先生留言,反映城阳区夏庄街道水青花都小区崔家沟集,商贩摊位延伸到居民楼下,噪音扰民问题。
城阳区回复:经落实,该集市为崔家沟旧村社区集市,城阳区综合执法局将督促社区加强集贸市场管理并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发现情况及时清理。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孙先生留言,反映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宏通路农贸市场存在“冒市”经营问题。
城阳区回复:经调查,在今年年初城阳二十中未开学时间段,棘洪滩街道为积极响应地摊经济发展,统一筹划,在不占用人行道的情况下,本着“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的原则,暂时放宽宏通路农贸市场周边的地摊经济经营范围。目前,鉴于城阳二十中已正常复课,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执法中队针对群众反映的占路经营情况,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区域违法占路经营行为进行了清理整治。目前,该区域已无游商浮贩违法占路经营现象。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王先生留言,反映城阳区王沙路夏庄集市和王沙路源头集市摊贩占道经营问题。
城阳区回复:经落实,关于夏庄集市王沙路路段占路经营问题,城阳区综合执法局多次到现场对路边商贩进行清理,并要求集市管理人员加强管理。下步也将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对影响交通通行的及时取缔。源头集市王沙路路段主要是乱停车现象导致交通拥堵,城阳区综合执法局将会同交警部门加大查处乱停车问题。
●12月9日,本报15版刊登市民王先生留言,反映红岛嘉苑小区附近农贸市场前商贩占路经营问题。
城阳区回复:城阳区综合执法局红岛中队执法人员到现场查处,对市民投诉的位于红岛街道红岛嘉苑小区农贸市场人行道的占路海鲜商贩进行了现场取缔,同时安排执法人员,每天定点定位巡查,查处占路经营的违法行为。
道路修复列入计划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观海网友mhrvub留言,反映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店子山三路燃气管道掘路施工后,没有及时对道路进行硬化恢复问题。
即墨区回复:经落实,青岛科技创新园发展服务中心给夕阳红老年公寓、沿线50余家企业铺设取暖燃气主管道和过路分支管道,燃气管道铺设完成后,经过燃气质检检查验收后已进入冬季,不具备道路修复施工条件,因此未进行道路路面硬化恢复。为保障日常通行,青岛科技创新园发展服务中心已于2020年12月10日开始对过路燃气管道沟槽进行水泥块铺装硬化,天气回暖后将对道路进行全面硬化恢复。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观海网友tpJvbW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张家楼地铁站附近道路损坏严重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留言人反映的是松阳路路段(原204国道),该路段是张家楼地铁站以东部分,因通行重型车辆较多,造成道路破损,也进行过维修。经与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张家楼街道和大学办等相关部门沟通,西海岸新区城管局已将松阳路列入新区固投修建计划,现正在研究方案,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观海网友LrtDWL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利群家乐城北侧的人行横道通往绿化带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落实,水灵山路利群家乐城路段属于市政设施专项指挥部工程,该工程于2020年10月竣工通车。关于反映的人行横道标线问题,建设单位正在协调绿化权属单位进行苗木迁移,待苗木迁移后,道路施工单位将及时铺装完善该处人行道,尽快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方便周边居民出行。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观海网友XdKhAy留言,反映高新区的洒水车早高峰时段冲洗马路,造成行车不便问题。
高新区回复:高新区建设部现要求环卫保洁作业人员严格按照《青岛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精细化工作标准》进行城市道路保洁养护,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机扫、冲洗、洒水作业,建立机动巡检队伍随时处置问题。结合路面尘土量、天气和空气质量等情况,在既定频次基础上适当调整增加,确保道路整洁。现采取早6点前且温度在5℃以上洒水、雨天不洒水等作业方式进行路面清洗,避开上下班高峰期,避免对市民出行造成影响。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观海网友NBkXRn留言,反映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张戈庄镇西沙沟村南土路没有硬化,路面破损严重问题。
平度市回复:经白沙河街道办事处调查,该东西向小路位于西沙沟村与东沙沟村中间,两村庄各有一部分归属权。因两村财政状况紧张,且均有其他出入村庄的硬化道路,所以该通村小路前几年并没有列入两村硬化道路范围。
前期,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已协调平度市交通运输局一同前往现场查看,并申请将此段道路列入市“四好公路”修缮范围,根据工期安排,原计划在年末对该段道路进行硬化处理。10月、11月平度市交通运输局道路硬化工程队和办事处镇村中心工作人员两次前往该路段进行施工作业,但在机械、设备、人员进场时,均遭到了几位住在道路两侧,自家屋外花园与道路硬化存在矛盾的村民阻挠,硬化工作暂时搁浅。
由于天气转冷,原定年末的道路硬化工作已难以完成,办事处积极采取措施对该段道路进行暂时性整改修缮:一是要求两个村庄先临时用风化料将道路整平,方便行走。继续做拒绝道路硬化群众的工作,消解矛盾。按时对该路段进行安全检修,保证下雨、下雪天不出事故;二是帮助村庄筹措资金、争取政策,利用“户户通”“一事一议”政策进行该段道路硬化;三是继续协调交通部门,列入明年“四好公路”建设项目,待施工条件允许立即进场。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观海网友K2nog+留言,反映城阳区仙山东路赵村桥南头路口没有红绿灯,道路拥堵问题。
城阳区回复:仙山东路赵村桥南路路口正在进行道路施工架设高架桥,辖区流亭交警中队已安排警力加大管理力度,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通畅。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观海网友KING留言,反映市北区宣化路与宜昌路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和监控摄像头,道路两侧乱停车现象严重问题。
市北区回复:此路口信号灯已列入安装计划,待设计方案确定后,尽快完成此处信号灯的安装启用工作,并完善相关交通标志、标线,辖区交警大队已安排辖区中队对此路口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常态化治理。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观海网友ZLgyL0留言,反映辽阳西路258号恒苑小区东门右侧道路排水不畅,下雨后存在积水问题。
市北区回复:合肥路街道城管办经现场查看,查明该积水路段属于恒苑小区内部道路,因为小区内部道路为全体业主所有,应由全体业主集资维修或启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下一步,街道将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妥善处置。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观海网友谭女士留言,反映登州路(大连路公交车站到齐东路路口段)马路西侧违章停车严重,缺少禁止停车标志问题。
市北区回复:针对网友反映问题,辖区交警中队积极组织警力,并安排早高峰勤务警力于6时40分上岗,对登州路道路周边车辆违法停放问题进行整治,对车辆通行进行疏导。同时,辖区交警部门积极与上级设施部门沟通对接,申请对登州路周边增设禁令标志,进一步提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确保早高峰时段道路畅通。
●12月9日,本报15版刊发观海网友“奋斗的小青”留言,反映平度市裕龙润邦小区东门外的清河路两侧停满了车,需要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的问题。
平度市回复:经调查,凤台街道办事处安排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到达现场,及时联系车主将车辆规范有序停放,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安排人员不定点值守,及时发现并处置乱停乱放现象;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组织辖区中队和设施部门进行实地调研,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将对该道路禁令标志进行合理化完善,并加强对该道路交通设施和车辆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加强巡查清理垃圾
●12月2日,本报14版刊发《河堤垃圾“丛生” 居民苦恼不已》,反映城阳区白沙上苑小区附近多段河堤上布满垃圾,破坏了区域环境问题。
城阳区回复:经落实,有两个原因导致此处环境较差,一是小区附近外来人员偷倒垃圾;二是河堤对面的企业人员经常往外乱扔乱倒垃圾。针对此问题,城阳区将加强河道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多措并举治理拥堵
●12月2日,本报13版刊登市民胡先生留言,反映李沧区秀峰路每天有车辆违章停放,交通拥堵严重问题。
交警李沧大队回复:经核实,秀峰路车辆乱停是因市场周边无配套停车场,市民平日在此处买卖生活所需食物时临时停靠路边。交警李沧大队已在秀峰路设立禁停标志,并专门安排警区巡逻组对秀峰路、虎山路沿线乱停车辆进行治理,对此处乱停车辆采取粘贴《违章停车告知单》、拍摄违反禁停标志处以罚款200记3分、现场开具处罚单、对妨碍交通造成道路拥堵的车辆依法拖移等处罚方式,同时将走访周边的商户与小区物业,进行沟通座谈,建议周围居民根据设置的交通设施与标志标线规范停车。
●12月2日,本报13版刊登网友“海岸人家”留言,反映李沧区沔阳路海岸华府小区东边五岔路口早晚高峰期拥堵问题。
交警李沧大队回复:经核实,市民反映的为四流中路沔阳路路口。前期,支队指挥中心已对该路口信号进行了优化,但因车流量大和车流量不确定等因素,个别时段会出现西向东路口溢出等情况,支队指挥中心会持续关注该路口整体运行情况,并优化信号灯配时。前期沔阳路环湾路路口打开后车流量大幅增大,四流中路沔阳路路口和浏阳路沔阳路路口运行压力确实明显增大,希望广大驾驶员按信号灯指示有序安全通过路口。
做好道路养护维修
●12月9日,本报16版刊发报道,反映印江路坑洼不平,路面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李沧区回复:经落实,印江路建于1949年,于2012年进行道路罩面,现状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印江路两侧均为工厂、工地及混凝土泵站,由于超荷载大货车及工程车辆频繁通行且存在撒漏现象,导致印江路受损严重,大大缩短了道路使用年限。为解决印江路道路破损问题,李沧区将持续加大巡视力度,定期养护维修;多部门约谈超荷载车辆运输企业。目前印江路铁路桥南段道路已于2020年5月进行翻建。下一步,李沧区将继续做好道路日常养护工作,并加强对铁路桥北段部分道路的维修,在天气合适的条件下,对局部道路进行大修,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现场修复路灯亮起
●12月2日,本报13版刊发观海网友“七零后”留言,反映合肥路路南阳光山色车站附近的过街天桥旁路灯始终不亮问题。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此处路灯已经修复,亮灯正常。
●12月2日,本报13版刊发观海网友zr+ZyI留言,反映市北区湖清支路南段5盏路灯不亮问题。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修复,目前该处路灯亮灯正常。
●12月2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胡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博望路立新小学门口路段的路灯不亮问题。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落实,该处路灯建设单位为青岛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处路灯尚未通过验收,尚不具备投入使用条件。青岛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正在与路灯管理处对接路灯验收工作,待完成验收后投入使用。
●12月2日,本报13版刊发观海网友Av+2zj留言,反映万科未来城小区后面的唐河路上一直没有安装路灯问题。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经落实,该路段属于市北区万科未来城(镇平路至开封支路),经现场查看,市北区已于2019年进行了临时增设路灯,但存在照明不足问题。为彻底解决该处路灯照明问题,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该处路灯照明问题纳入2021年市办实事建设计划。
协调租户避免扰民
●12月2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邱女士留言,反映临汾路160号海怡新城3号楼2单元房屋群租扰民问题。
李沧区回复:经查,该房屋建筑面积93.71平方米,设计户型为二室二厅,经联系房屋产权人,该房屋原居住有4-5人,因扰民问题,邻居已向所在社区进行反映,目前租住户已搬离。
●12月2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钟先生留言,反映李沧区永年路12号房屋对外群租打扰邻居日常生活的问题。
李沧区回复:针对钟先生提出的问题,社区工作人员已多次联系房主沟通此事,希望对租户有所约束。经调查,702户有5人租住,租户均为青岛地铁工作人员,因工作性质需3班倒,5人返回住处时间较晚。该楼建成年代较早,隔音效果较差,因此对邻居夜间休息产生一定影响。同时社区了解到钟先生前期曾因此事报警,公安部门调查后未发现702户有其他违法情况。经社区调解,702户租户表示今后将注意,避免回家时产生较大声响。
●12月2日,本报13版刊发市民王先生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新时代小区15号楼1单元业主改变房屋结构用于群租的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辖区街道联合公安、行政执法人员对新时代小区15号楼1单元202户群租扰民、治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群租房屋8间,盘查人员4人次,登记暂住人口4人次,安全隐患6处,现场整改6处,现场未发现破坏承重墙行为。如今后再次发生扰民事件,街道将协调房东对该租户解除租赁合同。
约谈学校退还费用
●12月2日,本报14版以《培训机构人去楼空 辗转找寻学费难退》为题,刊发市民王女士留言,反映市南区新意新象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结束经营,600多元学费难退的问题。
市北区、市南区回复:王女士反映的新意新象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注册地为市南区山东路33号,其反映的新意新象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在市北的教学点,在市北区教体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落实情况时,已处于关闭状态,没有办学行为。针对这一情况,市北区教体局一直积极与市南区教体局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协调退费。市南区教体局民管办已经约谈学校法人,学校正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学校终止办学手续,市民王女士的费用已经退还。
责任编辑: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