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特刊| 一周说人脸可以“识别” 温暖不该“隐身”

青岛日报2020年12月16日7版



一周说

人脸可以“识别” 温暖不该“隐身” 

严冬已来,“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活动的热潮却依然没有褪去。

自“三我”活动开展以来,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接到许多市民的来电来信留言,这些留言如一张大网,事无巨细,包罗万象,将百姓生活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痛点“一网打尽”,也如一个智能识别系统,探测出相关区市、部门工作改进的方向和提升的空间。

寒冬里,如何将“家里”的事办理好,把青岛的问题解决好,一方面考验着区市、部门的执政能力和落实效能,另一方面,也检验着其在回复整改中的温情和温暖。

12月10日,观海网友eZx2Tm在“直通12345”平台上反映,胶州市各大售楼处都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只要去看房都会被采集人脸,这侵犯了个人肖像权及隐私权,望相关部门查处。胶州市的回复中称,经胶州市公安局落实,建议来话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人脸识别系统是个新生事物,由于没有经验,缺乏先例,此类问题处理起来难免有点棘手。相关部门如此回复,表面看起来并无理性上的“硬伤”,但却总让人感觉到一丝凉意。观海网友vgHFa8调侃说,回复看到了,老百姓今后有啥事,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就行,部门可以先歇歇了。

调查发现,今年以来,人脸识别系统成了岛城一些售楼处的“标配”。尽管售楼处的置业顾问声称人脸识别主要是为了“区分客户来源”,但看房者普遍担忧,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自己的脸部信息会不会被随意泄露?事实上,就人脸识别问题,《网络安全法》和《民法典》已有相关规定。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也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操作指南: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也就是说,征集个人信息必须要遵循必要性原则,否则就是违法。此前,天津、南京等地纷纷出台政策,禁止非法采集人脸信息、叫停售楼处强制进行人脸识别。

前有法律条文明确界定,后有先进城市可资借鉴。可在这样一个话题争议和网络热议的语境下,相关部门回复里却是一句简单的“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难怪会引发网友的一片吐槽声。

人脸可以识别,但温暖不该“隐身”。面对市民对于新生事物的质疑和对职能部门的期待,相关部门是否可以进行一下综合调研,普及一下相关法规,借鉴一下先进经验?如此,在面对百姓诉求时,就自然会提升回复“情商”,提高整改温度,而非简单生硬地“一言以蔽之”了。

新事物,新问题,还应该有新思路。在“学上海”的动员讲话中,市委书记王清宪曾明确指出,要多留意上海人怎么对待新事物,如何以开放的意识、开放的眼光解决问题,搞清楚背后的机理是什么、穴位在哪里。这个期许,对于许多职能部门的整改回复,同样具有指导作用。

此前,本报曾发表海纳川的署名文章,呼吁政策要更温馨,其中写道:政策制定得挺条理、挺理性,但企业就是感受不到政策的温度。一方面,因为有些政策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就是这些政策的制定缺乏“情商”,表述、语言、角度无法让人一看就懂,一看就能激发兴趣,一看就能操作。那么,各区市、部门在回复反馈时,是否也可以再“温馨”一点、“情商”再高一点,让百姓感受到更多的真诚和温度?

爱青岛,让青岛更美好。“人民至上”是让一座城市美好的秘诀,相关职能部门的人民立场、人民情怀更是美好城市的“标配”。随着“三我”活动进入“下半场”,越来越多难点、堵点问题浮出水面,只有在回复整改中体现出足够的温暖情怀和回应“情商”,让百姓在寒冬中“读”出温暖,“读”出关爱,才能真正提升“三我”活动最终的百姓体验感和满意度,切实护航“让青岛更美好”初衷的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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