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期储蓄国债(电子式)8月10日发行,青岛有19家承销行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4日讯 记者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获悉,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20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20〕26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第一期、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8月10日至8月19日发行,届时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我市19家储蓄国债承销行(详情请见附表)购买。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支持网上银行销售机构的网上银行办理。还可以选择在储蓄国债承销行营业网点柜台购买,购买时需携带个人国债账户和资金账户凭证、有效身份证件。请前往银行网点柜台购买的投资者务必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本次国债发售最大发行总额600亿元,其中,第一期期限为三年,票面年利率3.8%,最大发行额30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五年,票面年利率3.97%,最大发行额300亿元。两期国债均按年付息,每年8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和2025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青岛市有19家储蓄国债承销行。

责任编辑:李莎莎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