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21日讯 今天我市空气质量不佳,出现轻度污染天气。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社会公告,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和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公众出门做好防护。
根据预报预警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建议书》,结合最新研判情况,按照《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我市决定于2020年12月21日8时0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2020年12月21日12时0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停限产、限排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地下工程除外)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在正常保洁基础上,每日增加城市主干道机扫(湿扫或洗扫)或洒水作业1次,每日增加施工工地进出口周边市政管辖道路机扫(湿扫或洗扫)或洒水作业共2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重点用车企业车辆出入口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城区内可采取柴油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限制通行的措施。
公众防护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醒广大市民采取防护性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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