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2020年12月25日第5版
异地商会在青岛登记必须按照区域对等的原则,县市级商会只能在区市登记、并以“某区”商会冠名——
异地商会审批,还得“门当户对”?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各类商、协会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聚力作用日益突显。国家和山东省陆续下发了放宽审批限制的相关文件,旨在进一步促进商、协会更好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创新发展。然而,多名企业家向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反映,异地县级商会在青岛提出申请要求登记时,因我市“区域对等”的政策要求,至今无法注册登记。
眼看着同样是县级企业团体陆续在济南成立商会,在青岛经营打拼12年的刘先生心有不甘。
“一年前,我们在青岛的80多家新泰籍企业组建新泰商会筹委会,准备登记成立青岛市新泰商会,但相关部门告知登记时要‘区域对等’,导致商会成立一直搁浅。”刘先生告诉记者,“近年来,青岛市高度重视商、协会建设和营商环境的优化,专门提出要发挥商、协会在‘双招双引’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我们听到这样的消息,决定整合新泰在青企业的资源,成立青岛市新泰商会。2019年12月,在青岛的新泰企业家们自发组建筹委会,收集材料、填报表格,筹备登记成立商会一事。”
2020年初,刘先生带着相关材料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登记,负责社会团体登记的工作人员告知:“商会登记需要有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刘先生来到市工商联,咨询商会登记事宜。工作人员拿出一份青岛市今年印发的《关于促进全市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规定,工商联对商会按照区域对等的原则进行管理。即地市级及以上异地商会,可以在市级审批部门登记;地市级以下异地商会,要在区(市)级审批部门办理登记。
“新泰是一个县级市,而且我的企业在崂山区,根据这位工作人员的建议,我们就赶到了崂山区工商联。崂山区工商联的工作人员对我们成立新泰商会表示支持,告诉我们可以到崂山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刘先生说,他们带着提前准备好的各种材料来到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递过来一张“明白纸”,让他们参照上面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看“明白纸”上的要求,刘先生先有些懵,随即意识到:按照这些要求,新泰商会根本无法达到成立要求。“根据‘明白纸’的商会登记要求,商会的名称只能是崂山区新泰商会,而不是青岛市新泰商会;另外,在崂山区投资注册的新泰籍企业需要达到30家,其中还要有不少于7家发起单位,对这些发起单位还有企业规模、税收、经营年限的要求。”刘先生说,在青岛经营的新泰籍企业涵盖软件、电气、制造、餐饮、律所等众多行业,有80多家企业,但分散在各个区市,落户崂山区的还不到20家。
“在青岛成立商会,一个区需要30家原籍地企业,这样的门槛未免太高了。作为县市级的新泰,在青岛入驻的企业数量已经算多的了,仍达不到要求,更何况其他县市级的商会,所以目前青岛市尚无一家工商联主管登记的县级市异地商会。”刘先生说。
遇到异地商会“区域对等”障碍的不止新泰商会一家。“我们100多个在青的栖霞籍企业,成立不了商会,只能以栖霞老乡联谊会的形式保持联络和企业间合作。但是,我们遇到项目洽谈时,人家根本不认可这种联谊会。”栖霞籍企业负责人刁先生同样因“区域对等”无法登记成立商会。
“政府部门可以有级别对等,商业经营不应该有这么多条条框框,我们民营小企业同样可以和跨国公司做生意。”刁先生说道,商会只不过是企业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原本没有级别之分,只有规模大小之别,政府部门硬是给商会设立“区域对等”门槛,就有矫枉过正之嫌。
12月23日,记者以异地企业主身份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咨询异地县级商会如何成立。“青岛市的异地县级商会只能到区市登记注册,按规定,市级审批部门不能办理。”工作人员回答。
“山东省民政厅有放宽异地商会登记限制的文件,济南已经有异地县级商会在市级注册了,青岛没有执行这项规定吗?”记者追问。
“青岛市有一个关于异地县级商会管理的文件,是专门发给市工商联的,具体你应该问市工商联。”工作人员回复说。
记者随后拨通市工商联的电话。“青岛市有要求,县级商会只能在区市登记注册,发起企业数量以登记所在区市为准,而且同一县级商会在青岛市某一区市注册后,其他区市就不能再注册。”市工商联工作人员说。
“根据山东省去年的规定,异地县级商会已经可以在济南注册市级商会了,青岛还不行吗?”记者又问。
“市审批局在研究这个问题,你们再等等吧。”这位工作人员答道。
“迄今为止,在青并无一家异地县市级商会登记成立,这无疑会不利于商会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青岛的‘双招双引’和经济发展需要。”市政协委员李勇告诉记者,他在前期调研中发现,青岛市已经有多家县级商会(筹委会)提出申请要求正式注册成立,但都是在登记审批问题上遇到“区域对等”障碍。还有企业家就此向有关部门投诉,但至今没有结果。
“此事已成为政策性问题,并带有明显的普遍性。”李勇说,“建议我市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的十条意见》,优化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服务,放宽异地商会登记条件,便于这些商会在更广阔的平台上开展活动,以利于我市‘双招双引’工作并发挥异地商会的带动引领作用,提升青岛的营商环境。”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7月6日,山东省民政厅下发《山东省民政厅关于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的十条意见》,优化放宽商会登记管理。明确规定“进一步扩大商会登记范围,设区市、县(市、区)既可以登记外省异地商会,也可以登记本设区市以外的省内市级、县级异地商会”。新规发布当日,济南市沂南商会、济南市费县商会在济南登记成立。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 正
记者点评
优化营商环境对“慢作为”说不
异地商会登记遇阻,无疑为青岛的营商环境减了一分。
商协会是企业的“家”,是架起政府和企业的桥梁。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其中特别提到“切实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就异地商会登记问题,山东省已经出台优化放宽管理的文件,省内已有地市按新规跳过“区域对等”障碍,为异地县级商户办理登记注册。而青岛一些异地企业家在登记商会时,遇到的却是相关部门的相互推脱和观望。
商协会越活跃,意味着一个地方的经济越活跃。希望相关部门少些“不作为”“慢作为”,多些主动担当、攻坚克难,齐心协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