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快评 | 让网络造谣者付出更大代价


文/孔博(青岛科技大学 学生)

12月14日,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谷某某诉郎某、何某诽谤案已立案受理。当事人吴女士(化名)表示正在等待开庭。

今年7月,杭州吴女士取快递时被人偷拍。偷拍者还通过曲解视频和伪造聊天截图的方式,故意捏造“已婚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谣言传播。吴女士报案后,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对造谣者何某和郎某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双方协调无果后,10月26日,吴女士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以诽谤罪对造谣者依法惩处。

当事人吴女士在社交平台公开表示,在长达数月的网络谣言余震中,她经历了一场“社会性死亡”:警方通报、澄清后,仍被原公司辞退;面试几份新工作均被婉拒,目前依旧待业;身心压力巨大,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状态”;如今,还要经受他人的目光审视和无端揣测……

吴女士的遭遇虽属个案,却非孤例。网络造谣成本低是造谣者传播谣言的温床。一闪而过的邪念和通过敲击键盘得以宣泄的情绪,足以毁掉一个无辜者的人生。受害者或许什么都没有做,就被网络上的乌合之众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些造谣者利用网络平台的规则漏洞和网民的猎奇心理胡作非为,通过摄录、拼贴、剪辑再加上一些引人遐想的低俗描述,东拼西凑进行人物和故事情节的虚构,博人眼球赚取流量。造谣者键盘一敲,信谣者随手一转,就让受害者遭到铺天盖地的攻击和诋毁。然而受害者在维权路上常常面临举证困难、损失难以界定等问题。对于发生在私域空间的谣言,相关部门介入辟谣进度会更加滞后,侮辱诽谤罪名的定罪门槛也会更高。造谣者就算被追究责任,也仅仅是拘留几天。这样很难震慑不法之徒。

遏制网络谣言滋生,需要多方共治。应加大对网络不法分子的处罚,以实实在在的经济和刑事处罚惩戒造谣者。网络平台要完善平台审核制,建立谣言标识机制以及账号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公民形成“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共识。多方协同合作,才能真正遏制那些嬉笑着敲击键盘制造谣言的幕后黑手。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谁又能保证下一个经历“社会性死亡”的人不是自己呢?在碎片化信息时代,我们每一个公民在面对真假难辨的信息时,都应该多一些理性客观,少一些随波逐流,不要为满足自己的窥私欲而推波助澜。在面对受害者时,不要投去任何异样的目光,我们的支持和鼓舞就是他们勇敢维权的底气。

(本文系“青岛市首届高校评论大赛”参赛作品)


责任编辑/王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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