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时任知密州的朝奉郎范锷上书朝廷,请求在地理位置优越、对外经济贸易发达的密州板桥镇设立市舶司。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5年后朝廷终于批准在密州板桥镇设立市舶司。密州板桥镇市舶司,是宋廷在北方诸港口设立的唯一海关机构。板桥镇市舶司设立以后,每年征收的关税(抽解)和舶来品专卖(博卖)这两项主要收入,就使北宋国库空前充裕起来了,并对宋代及其以后青岛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北宋板桥镇市舶司示意图。
一、知密州范锷上书设市舶司的背景
北宋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英宗赵曙去世,19岁的皇子赵顼即皇帝位,是为宋神宗。第二年改元熙宁,翰林学士王安石上书宋神宗赵顼,主张变法图强。宋神宗熙宁二年,朝廷重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从这一年农历七月开始,朝廷开始逐步推行均输法、青苗法等新法。宋神宗熙宁三年,王安石升任宰相。宋神宗熙宁五年,开始推行市易法。
自从王安石推行新法以来,密州板桥镇的商贸税收有了明显的增长。根据《宋会要辑稿·食货》中的商税数字来看: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以前,在京东路的17个州(大约为今山东省全部和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的一部分)中,板桥镇所在的密州排在第9位,到了宋神宗熙宁十年,密州一跃而居首位。这一年,密州的商贸税收额是36727贯250文;登州是5390贯708文;莱州是6241贯275文;徐州是16203贯;青州是20316贯605文。通过商贸税收额对比可知:密州大约为登州的6.8倍;大约为莱州的5.9倍;大约为青州的1.8倍;大约为徐州的2.3倍。青州和徐州都是北宋时期有名的大州,但是商贸税收额却只相当于密州的一半左右。而密州、登州、莱州同属于山东半岛三大海上贸易港口,其繁荣程度只从商贸税收额数字上来看,便可以一目了然。
宋神宗熙宁年间以来,密州板桥镇港口的海上贸易比之前又有了长足的发展。东北、西北各路的商品,除了其中的一部分通过河运和陆运输送至南方外,多数集中到密州板桥镇港口中转或者就地销售;东南沿海各地通过海运至北方的商品,大多数到密州板桥镇港口卸货。从西亚、南亚以及南洋运至中国的商品,也常常越南方诸港口而北上到密州板桥镇交易;高丽、日本诸国的海船大多经海路直达密州板桥镇港口。
北宋水浮法指南针(国家博物馆复制)。
二、范锷升迁后再次上书朝廷
知密州范锷在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十一月给朝廷的上书中,从板桥镇已有的重要地位出发提出了应尽快设立市舶司的请求:“宜即本州置市舶司,板桥镇置抽解务。 ”范锷还在上书中论述了在密州板桥镇设市舶司于国于民皆有利的六大好处,“……有此之利,而官无横费杂集之功,庶可必行而无疑。 ”
范锷(1035-1117),字隐之,浙江兰溪人。宋仁宗皇祐五年(1053)中进士。范锷的上书引起了宋神宗的重视。宋神宗将范锷的上书批转给了都转运使吴居厚,让吴居厚调查研究后拿出处理意见。据《宋会要辑稿》记载,吴居厚经过认真的考察研究后认为,范锷的上书言之有理,建议朝廷批准:“其取于轻重之权,较然可见,于今无不可推行之理……请自七年三月推行。 ”建议在第二年的农历三月,在密州板桥镇设立市舶司。但是不久后形势开始急转直下,由于朝中一些大臣找出种种借口反对在板桥镇设市舶司,都转运使吴居厚也无法再坚持。密州设市舶司一事,便就此搁置了起来。后来宋廷采取折中之法,在板桥镇设立了低规格的榷易务,代行一些管理职能。范锷对此结果很不甘心,继续疏通关系做工作。但是终宋神宗一朝,没有在密州板桥镇设立市舶司。
到了宋哲宗元佑三年(1088),已经离开知密州任,升迁金部员外郎(负责全国财税征收审核和颁布度量衡政令等)的范锷,约请了京东路转运使等有关官员,专程到板桥镇进行实地考察。据《宋会要辑稿》记载,范锷等人再次向朝廷上书,恳求在板桥镇设立市舶司。这次据理上书颇有力度:自从5年前的元丰六年知密州范锷上书朝廷至今,密州板桥镇“买卖极为繁盛”,充分说明应该在“板桥镇兴置市舶司”;此次来板桥镇实地考察,范锷的身份是负责全国财税征收审核以及颁布度量衡政令的金部员外郎,而范锷所约请的京东路转运使等官员正是负责密州一带的朝廷官员,他们以实地考察为依据向朝廷上书很有说服力。
经过范锷坚持不懈的努力,这一次朝廷以很快的速度核准了范锷等人的上书,批准于当年农历三月,正式在密州板桥镇设立市舶司。
三、独步众口岸的板桥镇市舶司
密州板桥镇市舶司是北宋在全国设立的五大市舶司之一,也是长江以北唯一设立市舶司的大口岸。从此以后的胶州湾海面上,中外船舶进进出出,千帆竞发,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密州板桥镇虽然是最后设立市舶司的港口市镇,但是却后来者居上,在其后的数十年发展中一直遥遥领先于南方设市舶司的口岸。
密州板桥镇市舶司设立以后,一直稳定地向前发展。这与南方的一些市舶司不同,从来没有因管理等原因发生过时开时停的事件。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广州市舶司、杭州市舶司、明州市舶司等都有曾经发生类似事件;“熙宁时,广州市舶亏岁课二十万缗。或以为市易司扰之,故海商不至,令提举司究诘以闻……诏提举司劾之。 ”“熙宁九年,集贤殿修撰程师孟请罢杭、明州市舶,诸舶皆隶广州一司。”“崇宁元年,复置杭、明市舶司,官吏如旧额。 ”
根据《宋史·志职官》所载,宋代市舶司“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 ”具体说,市舶司的基本职责包括对本国海商发放与诸蕃国贸易的“公凭”,对进入各口岸的本国和各蕃国的商船予以检查并且征收关税(抽解),收购官府的专卖品(博卖),同时还负责各蕃国海商的接待、保护和招引。
抽解,各市舶司征收进出口货物的十分之一、或者十分之二来抵冲关税。抽取的货物解送京城上交国库便是抽解。十分之一到十分之二不同比例的抽解,是根据不同的进出口货物,由市舶司决定的。抽解是宋代政府一项重要的财政税收入。
博卖,各市舶司代表官府,以低廉的价格收购大部分进口的货物,由官方进行专卖,以获得丰厚的利润;少部分进口货物在抽解之后,由中外商人自行买卖以获利。宋代规定10种货物为禁榷物,即玳瑁、象牙、犀角、宾铁、虌皮、珊瑚、玛瑙、乳香、紫矿、鍮石等,全部由市舶司的机构收购,其他货物也收买一部分,总称之为“博卖”。博卖实际是带有强制性限价收购的一种变相市舶税。
北宋银铤。
四、板桥镇市舶司为国库充裕作出贡献
根据相关规定,出口的货物也必须在抽解之后,才发给凭证放行。对于违反互市舶法的行为,则根据具体情节给予惩罚。《宋史·互市舶法》记载:“太平兴国初,私与蕃国人贸易者,计直(价值)满百钱以上论罪。十五贯以下黥面,流海岛。过此送阙下。淳化五年,申其禁,至四贯以上徙一年。稍加至二十贯以上黥面,配本州为役兵。”“政和三年,诏如至道之法,凡知州通判官吏并舶司使臣等,毋得市蕃商香药禁物。”由此可知,海商们若是触犯了互市舶法,处罚是很严厉的。另外也严格规定了市舶司所在州的知州、通判(宋代一州的高级官员,其职位略次于知州)等州高官和市舶司使臣等,不得以职务之便买卖外蕃商人进口的香药以及其他禁卖的物品。
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密州板桥镇设市舶司以后,其进出口货物的吞吐量要远远大于杭州和明州(宁波)这两个设市舶司的大口岸。《宋史·食货志》还记载,当时的密州板桥镇港区,除了国内和来自东亚、南亚诸蕃国的物资在这里中转和销售之外,宋元祐三年后甚至连大食国 (阿拉伯地区,首都为巴格达)的海商也乘船辗转来到密州板桥镇港做生意。密州板桥镇连同长江以南几个设市舶司的大口岸,每年光征收一进一出的关税(抽解)和舶来品专卖(博卖)这两项主要收入,就使北宋的国库空前充裕了起来。 1996年在原密州板桥镇旧址(今胶州市区)出土了重达30吨早已锈结成一体的北宋“铁钱山”。大量的北宋钱币在这里聚集,反映了直到北宋晚期密州板桥镇的经济贸易依旧繁荣的史实。
密州板桥镇设立市舶司,是青岛海洋文明史上的一件大事。自此以后,板桥镇作为长江以北唯一对外开放的大口岸,对宋代及其以后青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当初如果没有范锷知州坚持不懈的努力,在板桥镇设立市舶司一事很可能不了了之。实事求是地评价:知密州范锷是积极争取板桥镇设立市舶司的第一功臣。(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贾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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