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梨(青岛大学 学生)
近年来,在江浙一带悄然兴起一种新的婚姻形式——“两头婚”,这种婚姻既不属于男娶女嫁,也不属于女招男入赘。其相关话题还冲上了微博热搜。
“两头婚”又叫两头蹲、两头住、两头奔等,最早出自太湖平原的乡村,常见于太湖平原一带,在杭州、嘉兴、湖州、苏州、无锡、常州、上海等地较为流行。它的基本涵义是: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黏性”的形式不拘泥于一种,据了解,仅从是否与父母居住这一点来说,便大概可以分成三种:1、夫妻结婚后依然分开居住,各自与原生家庭保持“绝对的黏性”。2、夫妻有自己的小家庭,但时不时会分开、各自或一起与父母居住,和原生家庭“保持相对的黏性”。3、夫妻二人轮流住在对方家庭中,和双方的父母“同时保持黏性”。
不管哪种形式,都在悄悄打破传统的“嫁”“娶”观念,即婚姻是把一个人,尤其是女方,从原生家庭中“独立出来”然后并入新的家庭。之所以强调女方,是因为从全国范围来看,虽然女招男入赘的数量也不少,但还是男娶女嫁的比重更高。在“两头婚”中,夫妻一般会生育两个小孩,分别随父姓和母姓,在称呼里没有外公外婆的概念,而是都叫爷爷奶奶。
有人就此发表观点,认为“两头婚”的兴起体现了女性权利和地位上升,有利于推动两性平等。它更强调“家庭合并”“个体平等独立”的概念,有力地击破了“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的封建糟粕思想。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女性要生两个孩子。这若非硬性条件,倒也还好。如若是硬性条件,就可能成为一种新的枷锁,意味着女性在“父权”和“夫权”中摇摆。为了平衡自己的婚姻和原生家庭,而强迫自己去生两个孩子。就像部分网友所说,孩子跟女方姓,其实也是在跟随女方父系的姓氏。这是新的妥协。在笔者看来,“孩子的姓氏”对于推动两性平等的作用其实并不大。如果孩子的姓氏变成两个家庭较量的目的,不仅会影响双方家庭之间的关系,还会影响对孩子的感情,得不偿失。
我们应该保持清醒,在反对一种潮流的同时,注意不要卷入另一种潮流。女性呼唤的,应该是更多自由选择的权利。
(本文系“青岛市首届高校评论大赛”参赛作品)
责任编辑/王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