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4日讯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今日发布李沧法援中心成功办理的一起“薪”案。
受援人姜某某自2019年2月任职于青岛某家政有限公司从事家政运营工作,因该公司长期拖欠姜某某工资,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情况下,姜某某于2019年6月解除了与该公司劳动关系,并到李沧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但由于姜某某专业法律知识有限,不知如何固定、提交有效证据,仲裁委裁决驳回姜某某的仲裁请求。姜某某对此不服,却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听说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帮助困难群众免费打官司,遂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申请了法律援助,希望能够帮助自己依法维权。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具体情况审查后,确定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受理并指派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吴本芬律师代理本案。
接受指派后,吴律师与受援人姜某某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重新梳理案情,分析变更诉求,书写民事诉状,细化相关证据,为开庭做好充分准备。本案共进行了四次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为进一步维护受援人姜某某的合法权益,吴律师向法院分别就李沧劳动保障监察局、李沧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了调查取证,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成为了本案胜诉的关键,在经过双方庭审举证质证答辩,法院依法支持了受援人姜某某与该公司自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6月17日存在劳动关系,判决该公司支付受援人姜某某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共计9378.34元。本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受援人姜某某对于审理结果和律师的服务十分满意,特地送上锦旗表示感激。(青报全媒体记者 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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