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29日讯 日前,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督导检查组对我市部分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优待政策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我市综合性医院门诊老年患者达到了50%—60%,检查总体情况较好,但个别单位也存在老年人优先标识设置需进一步规范、老年人优待内容表述不准确、老年人医疗优待服务意识和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此次督导检查共抽查了平度市、莱西市和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第八人民医院等七家医疗机构。检查总体情况较好,相关单位均对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医疗优待政策进行了部署,设置了老年人优先标识,对老年人优待内容进行了宣传,开展了助老服务并提供了相关助老服务设施,老年人就医优待得到了落实。但个别单位存在老年人优先标识设置需进一步规范、老年人优待内容表述不准确、老年人医疗优待服务意识和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督导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就如何有效实现老年人优先挂号、就诊等问题结合实际应用场景进行了指导。
据悉,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老年人口比例已达到22.54%。目前综合性医院门诊老年患者占比50%—60%,老年人已成为医疗机构的重要服务群体,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就医服务已成为医疗机构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
督导检查组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优化老年人医疗优待的有关要求抓好自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继续开展不定期督查,对于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予以通报。同时,将在全市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创建活动,促进医疗机构提升老年人医疗服务水平向标准化化、系统化发展,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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