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羽接受郭敬明道歉提议成立“反剽窃基金”,郭敬明:我同意

今日零时,郭敬明在微博上正式向庄羽道歉,承认《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当年,法院终审判决令郭敬明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郭敬明仅发表了判决结果。面对这个迟到15年的道歉,庄羽在今日早晨给出回应。

庄羽在微博上称,自己接受郭敬明的道歉。对于郭敬明提出将《梦里花落知多少》全部收益转给自己作赔偿的决定,庄羽给出了新建议。她提议,将这笔钱和《圈里圈外》出版后所得全部收入及版税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受公众监督的“反剽窃基金”,用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请郭敬明先生考虑”。

对此,郭敬明转发其微博表示感谢,并同意庄羽的提议共同成立基金会,来为创作者们创造更好的原创环境。

郭敬明抄袭事件”时间线整理

2003年11月16日,庄羽收到一封读者邮件,被告知自己的小说《圈里圈外》与郭敬明新出版的《梦里花落之多说》有多处雷同。

2003年12月下旬,庄羽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以及北京图书大厦停止侵害其著作权,赔礼道歉,并给出经济赔偿。

2004年12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一审判决,认定抄袭成立,令相关方面立即停止发行、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并在报纸上公开道歉。但原告与被告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提起上诉。

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决定,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另认定郭敬明的抄袭与出版行为造成了庄羽严重的精神损失,令其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限期15日内执行。

2006年6月16日,庄羽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对郭敬明“拒不道歉”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终审判决结果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公告,公告费14000元由郭敬明支付。郭敬明仅在《中国青年报》上刊发了终审判决结果,未有正式道歉,此举引发舆论指责,作家张悦然与当年7月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郭敬明 你为什么不道歉?!》一文,称“郭敬明事件”的灾难性还不在于抄袭行为本身,而是它“拍打整个社会的回响”,“冷漠和没有负罪感才是最可怕的”,“可以赔钱但绝不道歉”是文学受控于商业化操纵的必然恶果。

2020年12月21日,余飞、宋方金、琼瑶、王小平、庄羽等111为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及其他影视从业者联署了一封反抄袭公开信,点名批评郭敬明、 于正剽窃抄袭、进行不良话题炒作等行为。次日,又有45名从业者参与联署。

2020年12月31日零点,郭敬明在微博上正式承认了15年前的抄袭事件,向庄羽和大众道歉,并且表示会将《梦里花落知多少》出版后所获的全部版税算清后赔偿给庄羽,如庄羽不愿接受,则会将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

2020年12月31日8时33分,庄羽在微博上称,自己接受郭敬明的道歉。对于郭敬明提出将《梦里花落知多少》全部收益转给自己作赔偿的决定,庄羽提议,将这笔钱和《圈里圈外》出版后所得全部收入及版税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受公众监督的“反剽窃基金”,用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

责任编辑:单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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