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在去年6月份购买了房屋一套,拿到产权证那一刻满心欢喜,但细心的他发现“使用期限”一栏中显示:2020年6月9日起至2090年6月8日止。
赵先生不由得担心起来:我自己买的房子,怎么还有使用期限?到期了还是我的吗?难道我还要再交钱吗?我的房子能住几代人?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自动续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专家:暂未明确,有减免可能。
《民法典》基本沿用了物权法的规定,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分别作出了规定。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两个信息:
一是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二是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暂未明确,有减免的可能。
责任编辑:金泽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