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伦任菏泽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菏泽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决定任命张伦为副市长、代理市长

补选张伦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1月11日上午,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尹玉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晓玲、丁志刚、汤建梅、谷瑞灵、魏琳,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磊列席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依法补选张伦为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会议决定接受陈平辞去菏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决定任命张伦为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张伦为菏泽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张伦宣誓就职

尹玉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张伦颁发了任命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张伦向宪法宣誓。

常委会会议前,还召开了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提交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有关议题。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3号)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1月11日决定:接受陈平辞去菏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4号)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决定任命:张伦为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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