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争取3572万元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7日讯  记者从青岛市财政局获悉,近日青岛市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572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在乡镇、中心村和田头市场布局实施以水果、蔬菜为主的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提升青岛鲜活农产品品质和应急保供能力。

在实施区域上,面向平度市、莱西市、胶州市、即墨区、西海岸新区和城阳区,向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倾斜。

在建设内容上,重点支持建设节能型通风贮藏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以及配套设施设备。

在实施主体上,申报主体限定为区(市)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联合社),支持多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建设。利用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公开申报。

在补助标准上,采取限定补贴比例和补贴额度“双限”标准,即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在操作方式上,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8日前新建、改扩建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青报全媒体记者 景虹)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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