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评论员 王学义
那个无视防疫规定、牛哄哄的石家庄大爷被拘留了。前几天,他不戴口罩强行外出,被拦后还态度恶劣,相关视频早已在朋友圈刷屏。
1月11日,石家庄市高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报称,9日上午,高邑县文华苑小区居民韩某某(66岁,退休前系县公安局副局长)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听从防控执勤人员劝阻,强行外出,并辱骂防控执勤人员,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通报还称,韩某某已认识到错误,写出致歉信,向防控执勤人员道歉,并得到谅解。韩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其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通报中至少可以看出三点:其一,视频内容基本属实,韩某某确实是那么干的;第二,韩某某退休前系县公安局副局长,这与此前网友说法相一致;其三,韩某某被拘留5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他认错了,道歉了。
应该说,当地的处理是比较快的,也是对公众关切的积极回应。其传递出来的信号非常明确:疫情防控之下,任何人都无权搞特殊。无论你是普通百姓,还是离退休干部,乃至现任干部,只要违反了防疫规定,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受到严厉惩治。
对于韩某某来说,被拘一点都不冤。作为公安部门的退休干部,他本应非常了解法律法规,却知法犯法,肆意而为。特别是,防疫执勤人员冒着风险坚守岗位,已经够忙够累了,本应给予充分尊重,而韩某某却对其进行辱骂。据报道,韩某某多次辱骂“你算个什么东西”,防疫人员劝诫无果后报警,他还与到场警察发生推搡。这样的毛病是怎么惯出来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不能惯这种毛病。此次,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希望韩某某能够长记性,真正吸取教训。
事实上,就在韩某某发飙的前一天,即1月8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刚刚公开审理完一起涉疫情期间妨害公务犯罪案件,被告人林某祥、林某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1月1日,在皇姑区新航社区进行核酸检测时,林某彬在检测过程中插队,引发冲突。而当民警前来劝阻时,林某彬与其子林某祥一起对民警进行殴打、撕扯、谩骂,致使民警受伤。难道这种判刑的教训,还不足以唤醒对法律的敬畏吗?
另据通报,1月9日,翟某燕、曹某溪、曹某嘉等3名在疫情高风险地区居住人员,无视疫情防控规定,私自从石家庄藁城区驾车返回晋州,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较大的风险隐患。目前,晋州市有关部门已对翟某燕、曹某溪、曹某嘉及其家属共8人采取强制定点隔离的措施。隔离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翟某燕等3人为何会驾车离开藁城区呢?通报中称,是因为翟某燕或许遭遇了生活中的不顺心,进而携带二女,做出了非理性行为。这简直就是胡闹!1月8日晚,石家庄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已经发布通告,为防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全市完成核酸检测任务后,广大群众居家7天。这种擅自驾车离开,已涉嫌违法违规,等待她们的也将是法律的惩罚。
还有,11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7场新闻发布会上,顺义区常务副区长支现伟介绍,1月9日确诊病例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流调,否认相关部门协查、核实的轨迹行程,对疫情防控造成极为不利影响。配合流调是公民的法律义务,每个人都必须要高度重视,不容推脱。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必须通过严格执法、依法追责,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的红线,使之成为一条不容碰触的高压线。同时,也要做好普法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及时查缺补漏。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增强法治意识,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责任编辑/王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