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常欣:
加快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并购重组
“我市经济增长模式已由追求规模扩张转向追求高质量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现实经济运行仍存在战略支撑产业集中度低、整体产业结构层次低和技术水平低等深层次问题。”市政协委员,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常欣表示,通过推动企业并购重组,可以充分发挥微观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整合有效市场资源,激发市场活力。对于产能过剩行业,并购重组是有效实现去产能、去杠杆的重要方法;对于新兴行业,强强联合、以强并弱等并购重组是实现规模化和效率快速提升的有效手段;对于较为成熟、发展潜力较大的行业,并购重组也是扩大已有优势的有效方式。
对此,常欣提出十点建议:
出台相关产业政策。青岛范围内的企业兼并重组,可以合并被兼并重组企业的用水、用能和排污总量,合并后的企业可向相关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兼并高耗能行业企业,可制订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实施排污总量、产能总量等量或减量置换。被兼并重组企业原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等优惠政策,兼并重组后仍符合相关条件的,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由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按规定继续享受。
出台相关的财税政策。兼并重组后企业实施的研发创新、技术改造、产业数字化转型等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给予资(补)助和奖励。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兼并重组后存续企业符合有关税费优惠承继享受条件的,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兼并重组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政策。
出台相关的土地政策。兼并重组企业的房产和土地等权证资料不全的,在符合产业导向、布局规划、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可按有关规定补办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在符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兼并重组后企业扩大生产性用房,或通过新建、扩建工业厂房,经批准可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容积率。对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需要开发建设的,按照相关规定可重新约定开发利用要求。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并购贷款,扩大并购贷款规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被兼并重组企业银行债务及重组中划转的贷款,鼓励金融机构给予利率优惠。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私募可转债等方式筹集兼并重组资金。设立并购重组基金,引导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机构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向企业提供融资及顾问、咨询等服务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形式,通过投贷债结合、联合授信、并购贷款、银保合作等融资方式,支持优质企业开展境内外并购。
推进重点行业整合。围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产业链、区域重点产业链,推动“聚小成大”,支持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引导把众多小企业整合成为一个或几个大企业,推动上市,提升行业竞争力。推动“以大带小”,联合相关政府产业基金,对同行业中面临阶段性困难的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化解区域产业和金融风险。推动“引大扶小”,鼓励引进外地龙头企业或大型央企,参与本地企业的整合重组,实现产业转型。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推动龙头企业并购。出台配套文件或政策措施,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支持本地优质大企业、上市公司、跨国公司等兼并重组,及时兑现现有的兼并重组政策奖励。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契机,积极谋划推进重点领域省属国有资本重组整合实施。以提升市场占有率、行业竞争力、企业创新水平和国际化发展能力为导向,培育企业对标国际一流,开展国内外并购重组。
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等协调作用,加快破产案件审理,推进破产重整。加强企业破产重整监测,积极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安排企业破产相关专项资金,推动破产有开展。妥善做好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职工安置等工作。
加强工作协同。加强市级部门工作协调、市区工作联动,完善工作交流和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定期汇总全市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展情况、重大典型案例案件。对特别重大的兼并重组案件或重大事项,组建工作专班,专责统筹协调、跟踪处理。
强化服务管理。健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推进机制,联动实施“重大事项直通”机制,协调解决兼并重组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难点堵点。开展企业兼并重组专项服务活动,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基金公司等服务资源,精准对接企业需求。
加强上市并购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以股改、规范、融资、引智、上市、并购为重点,构建多元化、一条龙式服务体系,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推动组建股改上市和并购重组引导母基金,形成以区域股权市场、股权投资母基金、创投基金为核心的市场化上市服务平台体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杨琪琪/文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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