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保监局出台三年行动方案,重点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行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15日讯 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规范股东行为,清洁治理源头;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主体履职质效……青岛银保监局近日发布《健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推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辖区法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科学性、有效性,努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

方案将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放在首要位置,提出要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持续探索完善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方式和路径,推动辖区法人银行保险机构党组织切实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结合辖内法人银行保险机构隶属关系、股权结构等实际,积极支持配合地方党委和发起行党委抓好辖区法人银行保险机构党的建设。

健全股东股权管理的体制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方案,青岛将深入整治股权与关联交易乱象,同时着力完善大股东行为约束机制。进一步整治股权关系不透明不规范、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等问题。健全股东股权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促进股权结构明晰化和股东行为规范化,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方案还提出,提升董事会等治理主体履职质效,重点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行为,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管评估和检查。督促机构严格落实任职回避、业务回避、轮岗等履职回避监管规定,提升内控机制有效性。进一步明确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授权原则和管理机制,推动高管层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并承担责任。

根据方案,青岛还将推动健全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鼓励利益相关者为机构长期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青岛银保监局将以深化银行保险机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意识为重点,指导和督促机构公平对待消费者,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推动机构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要求,支持和保障员工依法有序参与公司治理。支持和保护消费者、员工、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向机构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等行为。

据悉,目前青岛辖区共有21家法人银行保险机构,包括青岛银行、青岛农商行、青银理财、中路财险、8家村镇、5家财务公司、陆家嘴信托、海尔消费金融公司、青银融资租赁及光大理财公司。(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

责任编辑:李婧菲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