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占比要达50%!青岛出台文件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20日讯 从构想到试水,从探索再到发展,如今装配式建筑已在全国范围内渐成气候,这种“搭积木”式的建造方式正逐渐成为常态。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政策支持激发装配式建筑发展。其中提到,到2023年我市装配式建筑占比要达到50%,要求工务工程和主城区的旧城、旧村改造项目,以及医院、学校、幼儿园、人才住房等政府投资类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

到2023年我市装配式建筑占比达一半

《通知》中提到,各区市应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激励和约束性政策,新建民用建筑应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到2023年达到50%。“也就是说,到2023年,我市当年新开工的民用建设项目中,将有一半是装配式建筑,这一比例走在了全国前列。” 青岛市建筑节能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更大范围的推广应用,势必需要借助于激励政策的引导。《通知》明确,对装配式建筑给予建设规费减免,包括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可以免缴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可减半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此外,对装配式建筑在施工、销售等环节还给予政策优惠,例如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其参建单位在市场主体信用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可提前办理预售。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当资金计划紧张时可优先排队。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

与此同时,对优秀装配式建筑还给予财政奖励。对于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较高,具有示范意义的产业化工程项目,按规定给予财政政策资金补助。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

“十三五”期间,全市开工装配式建筑2023万平方米

记者采访获悉,所谓装配式建筑,就是工程建造实现工业化。生产环节前置,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像造汽车一样造建筑“零部件”,而施工过程则像“搭积木”一样安装房子。

将生产工地变为“总装车间”,最直接的好处就是节能环保和提质增速。用一组数据可以说明:与传统建筑业相比,装配式建筑可节水40%以上,节电10%以上,耗材节约40%,施工现场垃圾减少80%,施工周期缩短50%以上。据悉,作为全省首个采取装配式建筑评价的城市,近年来青岛的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从设计、生产到施工安装,青岛早已实现装配式建筑产业全链条的打通。

来自官方数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开工装配式建筑2023万平方米,此外全市共培育省市两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16家,总产能每年可供2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使用。我市还先后被授予“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和“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记者了解到,目前除了外界熟知的装配式住宅和学校外,我市还正在试水拼装式高层工业厂房、临迁安置房、道路等全新应用。

绿色建筑是大势所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也势必会经历“阵痛期”。为了更大规模推动产业升级,我市不断创新举措——不仅加大资金补贴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此外,还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列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以限制性规定和激励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在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商业地产等项目中规模化推广,助力装配式建筑发展进入快车道。(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责任编辑:程雪涵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