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决定逮捕



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国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荣潇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