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次面向在校生选拔公费医学生,10所本专科院校提供700个名额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医学教育相关专业在校生中开展公费医学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全省10所本、专科院校共计划选拔培养公费医学生700人,其中本科400人、专科300人。选拔公费医学生同招录公费医学生一样,享受减免学费和住宿费、发放生活补助费、给予事业编制和就业岗位等政策。

热爱基层医疗事业,可订单定向培养

观海新闻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将通过“个人申报、学校选拔、省级部门备案”方式,每年在省属本科高校四年制医学类专业三年级和五年制医学类专业四年级在校生中,以及高职(专科)院校三年制医学类专业二年级在校生中,选拔部分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大学毕业后志愿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从医的学生(以下简称“选拔公费医学生”),实施订单定向公费医学生教育培养工作。选拔计划一般与招生录取计划同步确定。

首批参与选拔的省属本、专科院校共有10所,本科院校7所,共计划选拔400人,其中滨州医学院99人、济宁医学院65人、青岛大学30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53人、山东中医药大学66人、潍坊医学院44人、齐鲁医药学院43人,专业涉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精神医学、中医学等;专科院校3所,共计划选拔300人,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各选拔100人,专业涉及临床医学和中医学。

各高校分地市选拔计划不细分专业,由学校根据分专业在校生数量以及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原则上应做到专业、地市分布均衡。根据选拔报名情况,省教育厅可对各高校计划适当调整。

与招录公费医学生同等标准和待遇

根据要求,符合条件的医学类相关专业中,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预期能够按时毕业的在校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医学生选拔。招生录取时已拥有公费医学生身份的学生(以下简称“招录公费医学生”)不得报名。

选拔公费医学生与招录公费医学生同等标准和待遇,享受减免学费和住宿费、发放生活补助费、给予事业编制和就业岗位等政策。签订《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后,公办高校学生不再缴纳后续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民办高校学生按每学年6000元标准减免后续学年的学费、住宿费,超出部分原则上由学生本人承担,鼓励民办高校给予学费优惠或减免。

自签约日的下一个月份起,按每人每月(每年按10个月计,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前期的生活补助费以及学生已经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由省财政按每学年1万元标准进行补偿。选拔公费医学生如果在就业等过程中出现违约等行为,参照招录公费医学生同等情况处理。未按规定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选拔公费医学生资格。(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世锋)

责任编辑: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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