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3日讯 春节来临之际,市南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系列活动,通过各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月2日,集中拘传行动刚一结束,市南法院又派出两个执行小组10余人,分别前往胶州市、黄岛区实施扣押任务,在执行干警的通力协作下,成功扣押普拉多越野车和路虎车各一部。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于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2017年,于某某向某银行申请贷款 32.7万元用于购买prado越野车,并以该汽车作为抵押物办理了抵押登记。某银行依约放款后,于某某到期未还款,某银行遂将于某某诉至市南法院。法院判决于某某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对涉案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于某某仍未履行法定义务,某银行向市南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在执行阶段,市南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于某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申请人某银行向市南法院提供线索称涉案车辆最近一直在黄岛区活动,并已发现车辆经常停放地点。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月2日,市南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奔赴黄岛区,顺利找到并控制了涉案车辆。之后执行干警通知于某某立刻赶到执行现场配合法院行动。面对犹如“神兵天降”的执行干警,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于某某主动将车辆钥匙交出,并清空了车内个人物品,此次扣押行动仅用一个小时便顺利完成。
另一起案件中,魏某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3年,魏某向某银行申请贷款83.86万用于购买汽车,并以其名下的路虎车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某银行依约发放贷款后,魏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某银行遂将魏某诉至市南法院。市南法院依法判决魏某偿还剩余欠款本金及利息、罚息,某银行对魏某提供抵押的路虎车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魏某始终未偿还欠款,某银行遂申请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魏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魏某均不予理会,拒不还款。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也未发现魏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魏某名下的路虎车行踪飘忽,无法有效定位,案件一时陷入僵局。近日,申请执行人向市南法院提供线索称涉案车经常出现在胶州市某地。为了尽快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南法院执行干警当机立断,赶往涉案车辆出没地,成功找到了涉案车辆。经执行干警初步勘查,车辆保养较好,价值较高。执行干通知魏某其到执行现场配合法院工作,魏某称自己正在20公里外办事。为了拿到车辆钥匙,避免拖车过程中对车辆造成损害,执行干警只好在原处等待魏某到来。魏某来到后,一开始还不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干警便向其释法析理,讲明其不配合法院的不利法律后果,经过执行干警的一番沟通讲解,魏某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扣押任务得以顺利完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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