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音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就物业管理试点整治小区问题做出回应

青岛日报8月21日5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就物业管理试点整治小区问题做出回应——

督导物业整改服务问题 修订《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青岛日报8月14日刊发《整治试点难道是“点”到为止?》报道,反映我市100个小区试点整治结束后,整治范围内的小区依然存在占用消防通道、卫生死角、物业乱收费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报道后,即刻对物业服务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即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针对报道中四季景园小区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桓竹苑小区物业不履约退费、华城路三小区楼道小广告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置,分清主体责任,找准问题根源,理清处置路径,督导物业企业整改服务问题,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杜本好表示,针对报道中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协同相关部门跟踪调查处理,同时举一反三,按照民生领域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工作部署,开展《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在全市物业管理领域开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理清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专营企业职责,划清主体责任。同时,探索明确业主大会法律主体地位,在处置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中起到主导作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郑 实)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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